镇赉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镇赉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ZB-2018-0801
1、招标条件
镇赉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镇赉县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商。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镇赉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内容: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普查清查、入户调查等相关工作。
2.2服务地点:白城市镇赉县(甲方指定地点)
2.3服务期:2年
2.4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控制价:59.5万元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服务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具备承担环保任务的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类似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15-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4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01月至2018年01月),机构和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提供相关承诺函)。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人民法院查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证明。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y.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网络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服务商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承担环保任务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专职人员2人以上,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人员配备:配备不少于40人的具有环保相关教育经历或环保工作经历的普查员队伍;能指派具有环保工作经历的1人常驻镇赉县普查办,全面跟进污普工作的开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服务商,发售时间:请于2018年8月2日起至2018年8月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地点: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持以下资料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环保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15-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15年01月至2018年01月机构和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提供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6)网站诚信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6.1递交时间:2018年8月23日9时30分起至10时00分止;
6.2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3日10时00分;
6.3递交地点: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
6.4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镇赉县镇赉镇育才西路288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
联系人:王女士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018年08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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