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采购公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临策铁路基础设备管理部GC-270型重型轨道车临修议价采购公告
[线下][采购公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临策铁路基础设备管理部GC-270型重型轨道车临修议价采购公告
第一章 议价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临策铁路基础设备管理部GC-270型重型轨道车临修
1. 议价内容:
GC-270型重型轨道车临修,中标有效期为1年,按照中标价格和实际工作数量分期或分批签订结算合同清算。
2. 议价编号:2018-25
2.车型:
GC-270型重型轨道车,编号:
3. 议价单位资格要求
5.1议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报名及议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日起至2018年8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在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临策铁路基础设备管理部调度科递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简历以及廉政记录材料,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2.议价文件发放时间:2018年8月2日起至2018年8月 7 日止,获取方式:在临策铁路基础设备管理部调度科取得。
5.议价文件的递交
1. 议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8月 10日 10 时
2. 议价文件递交地点临策铁路基础设备管理部调度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南路3号)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议价公告在“工务系统段管工程管理平台”和“工务系统段管工程信息管理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临策铁路基础设备管理部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南路3号
联系人:郑福广 151*****233
电 话: ****-*******
第二章 议价单位须知
议价单位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议价单位 | 名称:临策铁路基础设备管理部 地址:巴彦淖尔市胜利南路3号 联系人:郑福广 电话:****-******* |
2 | 项目名称 | GC-270型重型轨道车临修 |
3 | 修理地点及轨道车分布 | 临策线各车间(临河-额济纳-策克):杭锦后旗车间8台,图克木庙车间2台、苏宏图车间2台、额济纳车间2台。 |
4 | 资金来源 | 轨道车维修费用 |
5 | 作业数量 | 14台GC-270型重型轨道车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作业内容 | GC-270型重型轨道车,发动机、传动、制动、离合器和电气部分 |
8 | 有效期 | 中标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 |
9 | 质量要求 | 1.符合《轨道车管理规则》(铁总运〔2016〕38号)相关要求及原生产厂GC-270型重型轨道车使用要求。 2.设备修竣后委托方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质保期间出现与修理有关的质量问题由业务外包方免费负责修理,以出车实验为准。 |
10 | 议价单位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①能熟练掌握GC-270型重型轨道车工作原理、构造及基本性能,从事铁路轨道车专业维修具有一年以上经验且有较好信誉。②正常维修:能按照委托方提供的轨道车维修项目(轨道车维修审批单)对管内轨道车进行精细维修;应急维修:在轨道车临时发生故障需应急处理时能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故障。③必须能够做到随叫随到。④交通工具、维修机具由业务外包方自行解决。⑤业务外包方具有三类(或以上)道路交通维修经营资格,且具有轨道车维修能力,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拥有固定维修场所,具有各类维修、检测设备,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财务要求:良好。 业绩要求:近两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 其他要求: ①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②由投标单位所在地(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含)以上检察机关对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出具证明文件,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将对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中有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做废标处理。 |
11 | 议价单位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收到议价文件两日内 |
12 | 议价单位书面澄清的时间 | 收到议价单位提出书面“问题澄清通知”后当日内 |
13 | 分包 | √不允许 |
14 | 构成议价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 |
15 | 议价单位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 于集体议价截止日期2日前 |
16 | 集体议价截止时间 | 2018年8月7日10时 |
17 | 议价单位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采购文件澄清后当日内 |
18 | 议价单位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采购文件澄清后当日内 |
19 | 构成议价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议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对议价文件的修改、补充部分以及议价单位对评标委员会提出问题所做出的书面澄清。 |
20 | 议价保证金 | 无 |
21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1-2年(2016年-2017年) |
2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1-2年(2016年-2017年) |
23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1-2年(2016年-2017年) |
24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
25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议价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须加盖骑缝章。 |
26 | 议价文件副本份数 | 1份(纸质投标文件) |
27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单位的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南路3号 采购单位名称: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临策铁路基础设备管理部 议价名称:GC-270型重型轨道车临修 在 2018年8月10日10时前不得开启 |
28 | 议价文件的装订 | 议价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1、每份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议价文件书脊处需注明项目名称、日期及投标单位名称; 未按要求装订及编写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
29 | 递交议价文件地点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南路3号 、临策铁路基础设备管理部 |
30 | 是否退还议价文件 | √ 否 □ 是 |
31 | 集体议价时间和地点 | 集体议价时间:2018年8月10日10时 集体议价地点: 临策铁路基础设备管理部(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南路3号 ) |
32 | 集体议价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在公开唱标前,由纪检、行政监察检查议价文件的密封情况 集体议价顺序:议价单位递交议价文件的逆顺序 |
33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采购单位代表 2 人,技术人员 2 人;纪检监督部门 1 人。 |
3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
35 | 投标人注意事项: 1、议价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议价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议价单位派1~2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必须到场。 2、在集体议价当日提交议价文件的同时,还需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3)税务登记证明;(4)企业简介;(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本工程采取固定单价的合同形式,按照中标价格和实际工作数量分期或分批签订结算合同清算。 | |
36 | 议价文件的组卷和装订要求: 议价文件(含资格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1、议价函。 2、议价单位简介。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书及身份证。 4、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5、近几年业绩简介。 6、银行资信证明。 7、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 |
37 | 安全管理:议价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作业过程中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道路交通安全以及作业中的自身安全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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