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一事一议”亮化工程项目分包一
共和县“一事一议”亮化工程项目分包一
一、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要求“1.基础”中:防盗性地埋箱,钢板焊接制作壁厚3CM,箱盖安装专用螺丝;现变更为:防盗性地埋箱,钢板焊接制作壁厚3MM,箱盖安装专用螺丝;
2.原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要求第7条中:蓄电池产品须满足在高原高海拔地区,-50℃-60℃宽温差和低气压等恶劣环境条件下使用。(提供第三方出具的12V200安时高原专用胶体产品检测报告。);现变更为:蓄电池产品须满足在高原高海拔地区,-50℃-60℃宽温差和低气压等恶劣环境条件下使用。(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鉴定证书等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3.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2018年8月20日下午15时00分;
4.原招标文件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年8月10日12时00分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现变更为:2018年8月19日12时00分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5.该项目评审方法和标准及项目技术参数中所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证书等资料需携带原件备查。
6.其它事项不变更。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共和县财政局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许斌国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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