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双修”规划招标公告
“城市双修”规划招标公告
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玉溪市规划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城市双修”规划项目
2.2采购编号:YXDD2018-ZB0716
2.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4采购内容:(1)完成玉溪市中心城区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评估;(2)编制玉溪市中心城区“城市双修”专项规划和近期行动计划;(3)修订玉溪市中心城区“城市双修”国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4)提供为期2年的“城市双修”国家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工作,指导我市开展中心城区“城市双修”国家试点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需求”。
2.6规划范围:调查评估和专项规划编制规划研究范围与《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中心城区范围一致(含江川区和红塔区)。生态修复范围为与中心城区发展紧密相关的区域(红塔区、江川区行政区划)。
2.6规划周期:除“城市双修”国家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工作之外,其他工作于2018年12月之前完成。
2.7采购预算价:¥300.00万元(总价包干,含乙方差旅费、食宿费、会务费、打印费及专家评审等费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此价,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营业执照为准)。
3.1.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近二年(2016年-2017年)财务报表为准,若成立不满二年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17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3.1.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由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3.2资格要求
3.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持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供应商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
3.2.4供应商2013年以来承担过至少1个地级市及以上同等规模的类似规划项目(同等规模指地级市或规划人口在100万人以上的城市,类似项目为 “城市双修”规划、“生态修复”规划、“城市修补”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签字盖章成果文本或甲方证明为准。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8月2日起至2018年8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30时,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2018年8月13日16:00前交纳磋商保证金¥50000.00元 (大写:伍万元整),从供应商的基本账号转账或电汇交纳。
4.3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书(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
4.3.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3.2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4.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证和高级技术职称证;
4.3.4 供应商近两年(2016-2017年)财务会计报表、2017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及缴税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声明或提供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期内));
4.3.5提供供应商无重大违法失信或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一份(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的完整信息内容截图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4.3.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8月15日8:30时~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玉溪市政府办公区主楼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的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8月15日9:00时;
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玉溪市政府办公区主楼三楼)。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规划局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邮箱地址:yxdadizb@163.com 联系人电话:****-*******
传真:****-******* 联系人:彭海静、陈耔佚
日期:2018年8月2日
备注:
1、供应商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企业需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数字证书;
(3)供应商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3、递交响应文件。
(1)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供应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见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系统帮助;
(2)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及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
4、技术支持:系统操作:****-*******(信息科)
400-9618-998(北京筑龙)
标签: 规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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