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十里镇堤防恢复重建工程、岷县寺沟镇防及排洪渠恢复重建工程、岷县秦许乡堤防及排洪渠恢复重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岷县十里镇堤防恢复重建工程、岷县寺沟镇防及排洪渠恢复重建工程、岷县秦许乡堤防及排洪渠恢复重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岷县十里镇堤防恢复重建工程、岷县寺沟镇防及排洪渠恢复重建工程、岷县秦许乡堤防及排洪渠恢复重建工程设计已由定西市人民政府以定政函【2018】1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全部申请国家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岷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
岷县十里镇堤防恢复重建工程规划建设及维修加固堤防9.1公里。岷县寺沟镇堤防恢复重建工程规划建设及维修加固堤防9.85公里。岷县秦许乡堤防及排洪渠恢复重建工程规划建设及维修加固堤防23.1公里。
2.2 建设地点: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境内。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规划范围与定西市人民政府岷县“5?16”雹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协调指导小组关于《岷县“5?16”雹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批复内容一致,即岷县十里镇堤防恢复重建工程、岷县寺沟镇堤防恢复重建工程、岷县秦许乡堤防及排洪渠恢复重建工程;建设大致地点在岷县十里镇、寺沟镇、秦许乡及周边乡镇,具体以设计勘测现场踏勘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设计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近5年有2项以上(含2项)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网页版公示为准),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水利行业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规定,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5.1 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03日至2018年08月12日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后,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8月13日至2018年08月17日(每日00:00-24:00)。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下载投标信息确认单。
5.2 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须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方法:请阅读网站关于征集注册企业会员的公告)。
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
5.4 获取方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4日09时00分;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11层第一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递交一份投标信息确认单(盖章),单独密封递交带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PDF格式U盘投标文件一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http://www.dxggzy.com)。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岷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 址:定西市岷县岷阳镇和平东路水务局
联 系 人:董卫红
联系电话:150*****475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雁滩路4192号1703室
联 系 人:何雨蔓
联系电话:139*****999
行业主管部门:岷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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