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招标公告

2018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招标公告




汉阳区2018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武汉市汉阳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

采购项目名称

汉阳区2018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总预算价

人民币96.14亿元

联系人

陈涛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芳草路特1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武汉市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汉阳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概况

汉阳区2018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中:1.汉阳区大桥局片棚户区改造项目(B片区)主要对汉阳区大桥局片棚户区进行拆迁改造和安置,涉及棚户区居民318户,拆迁棚户区居民房屋面积73882.20㎡。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8.77亿元。2.汉阳区马鹦路口旧改片(B片区)、汉阳区大桥局片(C片区)等两个棚户区片区主要对汉阳区大桥局片、马鹦路口旧改片等两个棚户区片区进行拆迁改造和安置,涉及棚户区居民323户,拆迁棚户区居民房屋面积75714.80㎡。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8.65亿元。3.汉阳区武汉商业学校及扩大片棚户区改造项目(B片区)棚改项目主要对汉阳区武汉商业学校及扩大片棚户区片区进行拆迁改造和安置,涉及棚户区居民237户,拆迁棚户区居民房屋面积90180.00㎡。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8.92亿元。4.汉阳区马沧湖建材市场棚户区改造项目(B片区)棚改项目主要对汉阳区马沧湖建材市场棚户区片区进行拆迁改造和安置,涉及棚户区居民48户,拆迁棚户区居民房屋面积34300.80 ㎡。项目预算为人民币4.88亿元。5.汉阳区桥梁学校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A片区)主要对汉阳区桥梁学校片区棚户区片区进行拆迁改造和安置,涉及棚户区居民503户,拆迁房屋面积约70821.85㎡,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7.61亿元。6.汉阳区桥梁学校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B片区)主要对汉阳区桥梁学校片区棚户区片区进行拆迁改造和安置,共拆迁棚户区居民497户,拆迁房屋面积约69223.3㎡。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7.31亿元。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武汉市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汉阳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汉阳区人民政府下设的国有企业,具有相关融资职能和能力,并在前期为完成本棚改项目任务,争取国家相关银行的金融支持,作出了大量的前期工作,且对本棚改项目较为熟悉,有利于下一步棚改工作的开展和政府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同时,武汉市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汉阳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出承诺,所有融资定向用于充实棚改项目资金。该资金使用期限长,使用成本低,申报时间紧,且对地方政府提出属地专项要求。为抢抓机遇,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本棚改项目融资服务进行政府采购,确定武汉市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汉阳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满足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各项要求

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家论证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汉阳区2018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中:1.汉阳区大桥局片棚户区改造项目(B片区)主要对汉阳区大桥局片棚户区进行征收及还建安置,涉及棚户区居民318户,拆迁棚户区居民房屋面积73882.20 ㎡。2.汉阳区马鹦路口旧改片(B片区)、汉阳区大桥局片(C片区)等两个棚户区片区主要对汉阳区大桥局片、马鹦路口旧改片等两个棚户区片区进行征收及还建安置,涉及棚户区居民323户,拆迁棚户区居民房屋面积75714.80㎡。3.汉阳区武汉商业学校及扩大片棚户区改造项目(B片区)棚改项目主要对汉阳区武汉商业学校及扩大片棚户区片区进行征收及还建安置,涉及棚户区居民237户,拆迁棚户区居民房屋面积90180.00㎡。4.汉阳区马沧湖建材市场棚户区改造项目(B片区)棚改项目主要对汉阳区马沧湖建材市场棚户区片区进行征收及还建安置,涉及棚户区居民48户,拆迁棚户区居民房屋面积34300.80 ㎡。5.汉阳区桥梁学校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A片区)主要对汉阳区桥梁学校片区棚户区片区进行拆迁改造和安置,涉及棚户区居民503户,拆迁房屋面积约70821.85㎡。6.汉阳区桥梁学校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B片区)主要对汉阳区桥梁学校片区棚户区片区进行拆迁改造和安置,共拆迁棚户区居民497户,拆迁房屋面积约69223.3㎡。

二、汉阳区2018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依据:

中共武汉市委文件(武发【2016】29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函【2018】564号)、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阳政办【2016】26号)、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阳国资办【2016】3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3号)、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阳区政府购买棚户区(三旧)改造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阳政【2017】13号)、财政部(财综【2016】53号)、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36期)、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5期)等系列政策文件精神,本棚改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实施,要求本项目拟承接主体必须具备项目的延续性,保障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可行性,保障资金的安全性。

三、武汉市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汉阳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唯一承接主体论证依据:

该项目属于重大民生项目,为了有利于该棚改项目的顺利实施,本项目拟承接主体武汉市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汉阳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阳造公司”)作为汉阳区人民政府下设的国有企业,具有相关融资能力,具体内容如下:

(1)武汉市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汉阳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阳造公司”),在该项目前期协助汉阳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完成了基础数据登记备案、本级备案等工作;

(2)汉阳造公司提供了大量详细数据支持,协助汉阳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申请省级棚改计划,已获得批复;

(3)汉阳造公司前期做了大量的融资筹备工作(在项目前期基础工作准备、安置方案制定、资金筹措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中项目资本金即自有资金为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汉阳造公司)自筹及财政拨款。

(4)汉阳造公司协助汉阳区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办公室筹集了该项目的对接房源。

为确保项目的延续性、科学性、可行性和资金的安全性,按时完成棚改工作,结合项目周期长、投资大、社会稳定性要求高的特点,根据相关国家及地方政策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武汉市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汉阳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责任主体。鉴于该项目无法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管理,建议此项目由武汉市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汉阳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接较为合适。同时要求该项目承接主体一定要落实国家相关棚改政策并采取具体措施,以保障棚改户的切身利益,保证棚改户的生活品质。

四、结论:

根据鄂政办发【2016】73号、阳政【2017】13号中对安置房源筹集的规定:“区政府可决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来确定承接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规定。建议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武汉市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汉阳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接较为合适。

论证专家:

姓名单 位职称

魏剑波北京东方华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王珊华 中国银行武汉市江岸支行 高级工程师

刘莲武钢机电总公司高级工程师

熊彬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高级工程师

石裕浪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拟成交价格

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的成交价格为准。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2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武汉市汉阳区芳草路1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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