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分行员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分行员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1、条件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员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采购单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择优入围合作单位。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解决工作日员工的早、中餐问题,现需对海南省分行员工食堂服务进行采购,需求包括厨师、服务员等共12人,服务期限为1年。

2.2项目地点:海口市;服务地点:海口市。

2.3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项目实施能力,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且涵盖与采购相关的经营范围,在有效期内;

3.1.2供应商在海南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分公司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纳税人的支持性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业务范围能够覆盖;

3.1.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谈判和服务的能力;公司劳资关系稳定,依法为员工办理各类保险,近两年无劳资纠纷发生。

3.1.5供应商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发生过不当竞争等恶性事件(含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等);

3.1.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竞争性谈判响应;

3.1.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分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的经营中存在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5)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

投标产品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存在有违商业规则,有违诚实信用行为的。

3.3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必须具备有银行系统单位合作业绩;

3.3.2企业从事餐饮业务两年以上,企业目前服务有300人以上食堂,服务近两年内无被投诉、起诉及其他不良反映等情况。

3.3.3具有专门的餐饮管理人才及稳定的服务员工队伍,根据邮储海南省分行要求,组建服务团队,保质保量向提供服务。

4、报名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供应商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和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到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四路1号邮储银行海南省分行11楼办公室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8月3日8时30分至2018年8月7日16时 00分。

5.2本采购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7日16时 00分。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领取采购文件时间:请于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第4条要求的相关材料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6.2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的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接受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标签: 员工食堂 银行 邮政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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