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投资集团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来宾电厂2×30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第三方经营模式BOO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投资集团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来宾电厂2×30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第三方经营模式BOO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广西投资集团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来宾电厂2×30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第三方经营模式BOO项目(招标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广西投资集团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来宾电厂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实施地点:广西来宾电厂(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罗村)
项目实施时间:
施工工期:本项目计划2018年12月30日以前完成一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另一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中标人负责协调好一台机组运营维护及另一台机组的改造工作。改造时机组停机天数不超70天。
经营期限为:跟随机组服役年限或国家政策指令,暂定为15年,满15年后双方再次商定。
项目概况:广西投资集团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来宾电厂(以下简称来宾电厂)2×300MW位于广西来宾市西南面的良江乡罗村附近。南距广西首府南宁市约160km;北距柳州市约60km;距来宾市区8km,东南距湘桂铁路良江火车站5km。
来宾电厂始建于1987年1月,先安装两台1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1989年3月和1990年1月投产发电,2010年2月,来宾电厂2×125MW机组正式关停。
来宾电厂改扩建工程是在来宾电厂主厂房固定端拆除部分辅助生产和附属建构筑物的场地上,以及原预留的煤场扩建空地上改扩建2×300MW燃煤机组。来宾电厂2×300MW机组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分别由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东方汽轮机厂和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两台机组分别于2006年12月及2007年4月投运。机组为亚临界参数∏型汽包炉,采用控制循环、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四角切圆燃烧方式、摆动火嘴调温、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悬吊结构、露天布置的燃煤锅炉。制粉系统采用钢球磨(每炉配4台MTZ3570)中间储仓制热风送粉系统。
二台机组脱硝系统于2013年由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按EPC总承包进行建设。脱硝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SCR入口NOx浓度按650mg/Nm3(2012年进行经过低氮燃烧改造为550 mg/Nm3,但SCR入口仍然按650 mg/Nm3进行设计、选型、计算),按2层催化剂脱硝效率不小于85%、NOx排放浓度低于100mg/Nm3(干态,6%O2)。催化剂层数考虑预留空间采用“2+1”的布置方式,即初装两层预留一层。3号机组脱硝装置于2013年12月投入运行,4号机组脱硝装置于2014年3月投入运行。
脱硫设施与主机工程同步建设,按石灰石-石膏湿法全烟气脱硫装置,按一炉一塔设置。工程按EPC方式进行招标,中标单位为上海中芬电气工程有限公司,采用液柱塔脱硫工艺,2005年工程全面开工建设,2007年9月及12月分别通过168试运行移交生产。
电厂两台125MW机组于2010年关停后,利用脱硫系统经改造分担2台300MW机组的部分烟气实施烟气脱硫(2010年底完成此项工作)。但本次改造将切断125MW机组脱硫系统与300MW机组脱硫系统的联系,关停125MW机组脱硫系统。
电厂除尘系统采用福建龙净环保股份公司提供的电磁顶部振打技术的电除尘器。每台炉配二台双室四电厂,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7%,投产后一直未进行任何改造。
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电厂须对现有机组环保设施进行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Nm3。
以上原环保设施所涉及的机器设备资产价值约12344.32万元(最终以通过广西投资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中标方需通过国有资产公开挂牌交易程序,接受电厂对原有环保机电设备的出让,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以上原环保设施所涉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资产价值约2321万元(最终以通过广西投资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中标方需采用租赁的方式以获取这些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使用权,租赁的底价依据通过广西投资集团备案的构(建)筑物资产评估报告,租金的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付清的方式,招标方与中标将另行签订建(构)筑物租赁合同。
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完成《来宾电厂2×30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口版)》,来宾电厂计划2018年底以前完成一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完成另一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对来宾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提出以下方案:
脱硝改造:原备用层增加一层催化剂,同时对流场及烟道进行优化;
除尘系统改造:采用MGGH+高频电源改造的技术方案。
脱硫系统改造:拆除现有的液柱塔、GGH等脱硫装置,现有引风机及增压风机不改造,新建喷淋塔(推荐采用单塔双循环或双塔串联等阻力较小的脱硫工艺技术,不提倡采用引起系统阻力大的托盘等技术)。
二、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 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款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GTZX-18-123-005 | 广西投资集团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来宾电厂 2×30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 第三方经营模式BOO项目 | 本项目范围为2×300MW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包括脱硝系统、除尘系统、脱硫系统(协同处理粉尘)的改造:对SCR脱硝装置进行催化剂更换、增加备用层,提效改造和系统设备维修、改造;除尘系统增设MGGH、对现有电除尘器进行高频电源改造;对脱硫系统液柱塔及回转式GGH等设备进行拆除,新建喷淋塔以满足超低排放要求。本项目两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全部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现场服务、性能保证、拥有和经营,即采用BOO[建设(Build)、拥有(Own)、经营(Operate)]模式。 本次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第三方经营模式BOO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2×300MW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环保设施(脱硫、脱硝、除尘)设计、投资、改造、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并最终达到超低排放指标通过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验收; (2)所有超低排放环保设施(脱硫、脱硝、除尘)的运营、运营期的改造、维护; (3)拆除废旧物资送至广西投资集团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来宾电厂指定地点。 (4)收取合理的环保运营服务费,并承担风险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 (5)机组的超低排放项目经营期从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168小时试运合格且通过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后开始计算。 (6)投标人对超低排放项目经营期间为满足超低排放要求而进行的建设投资总额和经营期间年度运行成本单独报价。此部分报价须详细列出分项明细。 (7)投标人对原设备的回购费用、构建筑物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单独报价。 (8)投标人对收益电价及支付方式单独报价。此部分报价须详细列出分项明细。 (9)超低排放项目经营期限为:跟随机组服役年限或国家政策指令,暂定为15年,满15年后双方再次商定。 | 5000 | 300.00 |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注:时间约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投标人在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门、质检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安监部门等有关主管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近3年(自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三台300MW机组及以上超低排放改造环保岛总成套(脱硝、脱硫、除尘一体)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盖章页以及发包方证明材料);
4、拟投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 发售时间:2018年08月02日-2018年08月0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30。
2、发售地点: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岭路100号4层407室。
(二)购买方式
1、来人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
(3)本人身份证;
(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格式见附件)。
2、电汇购买
(1)资料审核
请将报名资料按招标公告附件(购买招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以整个WORD文档形式发至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邮箱(邮箱标题格式: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段名称)。
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南宁金康支行
银行账号:4510 6050 6018 0100 95817
注意:请购买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购买招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购买招标文件无效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纸质招标文件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领取,如要求邮寄需另收取每次100元的邮寄费,此费用应与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一同支付。
(三)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玉婷
电话:****-*******
E-mail:gtzxbssm@163.com
(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巧生
电话: ****-*******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 工
电话:****-*******
(六)其它事项
1、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2、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3日09:30(24小时制)。
截标/开标地点: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岭路100号4层404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和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gigcc.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附件:购买招标文件格式
2018年08月02日
附件:(电汇购买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粘贴到一个word文档中)
(1)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
项目名称 | ||||
标段名称 | ||||
招标编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
投标人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
购买方式 | □电汇 □现场 | |||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开标前领取 □邮寄 | |||
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相关人员 |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 (即授权代表人,必填) | 本次项目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姓名 | ||||
手机 | ||||
座机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发票付款单位名称 | ||||
付款银行名称 | ||||
付款金额 | 元 | |||
是否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 □是 □否 | |||
投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电话 | ||||
开户行及帐号 | ||||
备注: 1、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将于开标时统一交与投标人或邮寄给投标人。 2、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票一经开具,概不退换(以个人名义汇款、开票信息填写不全,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特别提示: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并自查确认满足资格要求后再报名。 | ||||
(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4)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5)电汇凭证(扫描件,现场购买时无需提交,粘贴到WORD文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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