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委托,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 樊套村母子楼停车棚工程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 个标段。
标段1:经樊套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在母子楼建7个停车棚:宽2.5米*长6米*均高2.5米,共计7个,要求屋面pc阳光板、主骨架4.5*7.5不锈钢,保证雨雪承载,每个4000元,共计4000*7=28000元,最高限价为28000元。现公开对外发包,并采用合理低价法。诚缴有施工经验人或单位报名,报名时缴纳保证金2000元。公示时间2018年8月3日到2018年8月10日,报名时间结束,如有两人或单位报名,公开竞标,如只有一人或单位报名,直接以底价中标。中标人需提供正式发票,工期为10个晴天,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款,同时预留工程款的10%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10日15时00分-2018年8月10日17时00分在 仙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广州路春和人家东门向南第四间)报名。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15日09时30分在仙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广州路春和人家东门向南第四间)交易。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龚晨,联系电话:
189*****930。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需填写《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保证金缴至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开户行:江都农村商业银行城中支行;银行帐号:
****************000018)内,并注明缴款事由。保证金不计利息。
2、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樊套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开出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3、交易开始后,意向投标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4、项目成交后,中标方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方退还保证金。
5、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招标。
6、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本公告在 江都区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jd.jsnc.gov.cn/)及E阳光APP上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 龚晨,联系电话:
180*****930 。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樊套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
2018年8月 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