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婺城区农民培训监督检查机构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2018年婺城区农民培训监督检查机构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单一来源编号: dyly********751059

三.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婺城区农民培训监督检查机构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2018年婺城区农民培训监督检查机构采购项目

1

14万元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监督检查2018年婺城区农民培训机构承揽的培训业务执行情况。根据《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农办〔2015〕18号)规定,农民培训项目为准公益类项目,婺城区组织实施的农民培训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方式,而本次采购的农民培训监督检查机构采购是为了加强培训工作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完成教学目标,属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需要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服务项目”,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如下: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为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高职重点建设校。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8项,省部级立项课题267项,年科技服务到款超千万元,年社会培训16万余人·天。培训条件优越。其金华农民学院是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复同意的“金华农民学院”筹建方案筹建的,筹建方案中明确了金华农民学院的办学方向和工作职责。金华农民学院主要职能更明确其“教学管理、监管督导”等职能,需协助市、区农培办制定市区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各培训项目教学大纲要求,负责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课程、教材、师资等有关内容的审定,采取措施提高教学质量、完成教学目标。同时依照农民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利用金华市农民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并结合人工抽查对各培训班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2、在《金华市直农民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中也明确了金华农民学院的教学监督范围及内容。以上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依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五款“为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需要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服务项目;”的规定,特申请2018年婺城区农民培训监督检查机构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承接主体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农民学院)。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农民学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婺州街1188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胡晓平

-

金华市统计局

季勇

-

金华市国土局开发区分局

郑睿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经专家论证,统一建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婺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查机 监督 农民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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