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卫生人员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卫生人员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卫生人员保障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中垦德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受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拟对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卫生人员保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ZKDMJ********
二、项目名称: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卫生人员保障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预算内资金:88,800.00元,预算外资金:0自筹资金:0资金合计:88,800.00元
四、磋商内容: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卫生人员保险经办服务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内
服务地点:七台河市新兴区
六、潜在供应商的报名要求:
1、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不符合本条要求的供应商需提前办理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
3、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1)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从事人身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经营保险业务相关手续。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本项目只接受同一集团的唯一公司投标,如果同一集团下多家公司投标,则由总公司确定一家参与投标。
(4)提供近2年未受到监管部门重大处罚的声明函。
(5)如果法人单位授权其领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投标,则须提供法人单位有效的授权书原件,并注明法人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承担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上加盖该分支机构单位公章或法人单位公章。
(6)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的供应商代表不是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经法人有效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2018年08月03日至2018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休息日除外)。地点:哈尔滨市中山路207号(哈尔滨金融资本创新大厦402室)
八、文件质疑:如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质疑,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质疑书,磋商小组将对质疑内容进行论证答复。
九、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竞争性磋商文件指定递交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十、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哈尔滨市中山路207号(哈尔滨金融资本创新大厦二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七台河市新兴区
联系人:孙秀红
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垦德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中山路207号(哈尔滨金融资本创新大厦402室)
项目经办人:史女士
黑龙江中垦德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
2018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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