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吨PVC树脂及配套公用工程螯合树脂招标公告
40万吨PVC树脂及配套公用工程螯合树脂招标公告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40万吨PVC树脂及配套公用工程螯合树脂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40万吨PVC树脂及配套公用工程螯合树脂采购已由 有关部门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院内。
2.2招标范围:螯合树脂采购。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期:60日历天。
2.4供货地点: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院内。
2.5质量标准:合格。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三年内和冀中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公司无诉讼纠纷(投标人出具书面保证); 3.3.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3个或以上与本次招标相关业绩; 3.4.国内品牌必须生产商直投,不接受中间商投标,其中生产商须具有3年以上本型号螯合树脂生产经验;国外品牌可由经销商投标,必须出具代理品牌的授权证书,非项目授权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 无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8-02 至 2018-08-08 ,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214房间(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7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相关业绩、代理品牌授权书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214房间(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进行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8-24 09:30 ,地点为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沧州渤海新区临港化工园区化工大道南侧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
邮编: | 邮编: | 050051 | |
联系人: | 杨春梅 李刚 | 联系人: | 李素清、唐士铮 |
电话: | 0317-******* | 电话: | ****-********、153*****797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53*****797@163.com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131*****0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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