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件办理情况(七)招标公告
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件办理情况(七)招标公告
序号 | 受理编号 |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1 | [2018] 3D******* | 夷陵区邓村乡红桂香村黑沟(小地名),沿着黑沟,周围堆积修电站挖出来的几十万方渣土,对周围2户民房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及时清除渣土,消除隐患。 | 夷陵区 | 其他 | 信访人反映的“夷陵区邓村乡红桂香村黑沟”位于红桂香村2组,属百岁溪流域山沟型支流,长约1公里,平均宽度2米,日常水流量较小。信访人反映的“渣土”,位于黑沟与百岁溪交汇处200米范围内,系2009年黄金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红桂香二级水电站增建扩容引水隧洞施工产生的碎石堆积而成。信访人反映的“2户民房”位于黑沟与百岁溪交汇三角区域,属红桂香村2组,共2户1栋房屋,距离黑沟上游处渣土68米,距黑沟10余米,距百岁溪20余米,其中一户2人长期在该处居住,另一户房屋长期无人居住。 关于黑沟“周围堆积修电站挖出来的几十万方土,对周围2户民房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及时清除渣土,消除隐患”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渣土”主要为碎石,方量约3000立方米。黄金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2010年引水隧洞建设施工时严格按照《黄金河二级水电站和改造红桂香二级水电站设计报告》中“水土保持”要求对“渣土”进行堆放。该公司按照“先挡后弃”原则对“渣土”堆放沿线的黑沟进行了加固硬化,并在“渣土”外围修建了一条宽1.5米、高2米左右的泄洪渠,该引水隧洞建设已于2012年通过环保验收。2010年至今,该处“渣土”经过近8年的风化沉积,渣土堆放区域已基本被农作物、植被覆盖,已基本处于稳定状态,数次特大暴雨期间均未出现垮塌下泄现象。 | 部分属实 | 夷陵区政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水利、安监、环保等部门加强监管。 1.由夷陵区邓村乡政府对废弃水渠实施管理,于8月26日前完成回填。乡政府将回填后的2.37公里路段纳入2019年改造计划,彻底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2.黄金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8月10日前对弃渣场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方案对弃渣作进一步处理。 3.将黑沟“渣土”纳入地质灾害实时监测点,落实检测人员,组织附近居民开展避险演练。 4.督促黄金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水电站生态泄流及水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生态下泄口的管理,确保最低生态下泄流量,防止断流对流域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
[2018] 3D******* | 夷陵区邓村乡红桂香村8组金水河水电站,两条水入山洞,导致农田灌溉无水源,对饮水造成影响,村庄生态环保也不利。修电站后废弃水渠对居民特别是小孩造成安全隐患。 | 夷陵区 | 其他 | 信访人反映的“夷陵区邓村乡红桂香村8组金水河水电站”,实为黄金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红桂香二级水电站,位于红桂香村集镇西北方向小河处。从北面黄金河村引流入渠的发电用水和西面谭家垭村的河流在该水电站尾水处交汇,作为水电站的发电用水进入引水暗渠流向下游,在引水渠首设有生态泄流设施。反映的“废弃水渠”为原黄金河二级水电站上世纪70年代修建的盘山明渠,2012年因电站改造,停用该盘山明渠。 关于电站引水“导致农田灌溉无水源,对饮水造成影响,村庄生态环保也不利”的问题,不属实。 2012年11月6日,宜昌市环保局对黄金河二级水电站项目竣工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并下达验收批复,认为“建设单位较好地落实了水电站环境保护相关措施,运营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2018年5月,该水电站按照《夷陵区小型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完成渠首取水口处泄放设施增设工程,实施生态流量泄放。 经现场查验,确认渠首生态泄放闸口的限位器由水泥钢圈密封严实,无启封痕迹,现场生态流量泄放正常。该区域农业生产正常,水电站下游2公里范围内的农田,绝大部分为2003年退耕还林改造的茶园,少量为后期开垦种植的玉米、红薯等农作物,落差小且均高于河床2-3米。农田间原有的灌溉水渠大部分已回填改造成茶园,少部分保留作为排水沟渠使用。红桂香8组村民原生活饮水主要来源为山泉,邓村乡考虑其饮水安全问题,于2016年在红桂香村12组建成一座50立方的安全饮水工程管网延伸至该组,该组42户135人居民的日常供水得到了有效保障。 关于“修电站后废弃水渠对居民,特别是小孩造成安全隐患”问题,情况属实。 该废弃水渠修建于上世纪70年代,后因电站改造后,于2012年废弃。沿该水渠修建的大向路(大理石至向家坡)共3公里,由于水渠废弃后缺少必要防护隔离设施,紧邻农村道路的2.37公里渠道对车辆及行人安全存在隐患。 | 部分属实 | ||
2 | [2018] 3D******* | 五峰县渔关镇三房坪村9组肖某洗碗厂,老板名叫肖某,通常洗碗时间为早上4点到9点,洗碗污水直排到渔洋河上游,对河流造成污染,臭味扰民。 | 五峰县 | 水 | 1.关于“五峰县渔关镇三房坪村9组肖某洗碗厂,老板名叫肖某,通常洗碗时间为早上4点到9点”问题,属实。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所反映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三房坪村九组肖某洗碗厂”实为“五峰新洁餐具清洗厂”,位于渔洋关镇三房坪村九组,法人名为肖某,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经营范围为餐具清洗服务,2018年元月开始经营生产作业。目前,该厂每天大约生产4小时,早上5点至9点。 2.“洗碗污水直排到渔洋河上游,对河流造成污染,臭味扰民”问题,部分属实。 该厂现有两条排水管道,一条收集餐具清洗产生的废水,一条收集冲洗餐具箱的废水。清洗车间产生的废水排入一个20立方米的沼气池和一个8立方米的化粪池处理,其处理后废水抽灌到自家茶田不外排。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清洗废水外溢。生产经营产生的残渣剩饭,大部分都运往村组设置的垃圾处理箱,还有一部分排入沼气池内化粪处理。 经核实,该厂与渔洋河相距2000余米,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河道。 | 部分属实 | 目前,已立案查处并责令其停产整改,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整改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 |
3 | [2018] 3D******* | 伍家岗区新外滩小区2号楼1402业主,将中央空调外机装在公用电梯前方,对居民身心健康不利,存在安全隐患,存在噪音和热量污染,1402业主还将卫生间排污管装在电梯前,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多次跟物业、街办反映未得到解决。 | 伍家岗区 | 噪声 | 1.关于“伍家岗区新外滩小区2号楼1402业主,将中央空调外机装在公用电梯前方,对居民身心健康不利,存在安全隐患,存在噪音和热量污染” 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新外滩1402室正在装修,预留了空调外机的电缆底线准备将空调外机安装在电梯前室公共区域,物业公司巡查发现后,要求不得在外安装,影响美观。物业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对其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行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该业主空调外机至今暂未安装。 2.关于“1402业主还将卫生间排污管装在电梯前,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情况属部分实。 经现场核查,业主将排水管经过电梯前室楼顶面引致该楼层卫生间主下水管道内。2018年7月26日,伍家区安监部门现场查看,认为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3.关于“多次跟物业、街办反映未得到解决”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2018年4月24日、27日,宜昌千江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行为连续两次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该用户拒绝整改。 | 部分属实 | 伍家岗区宝塔河街办和千江和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拆除空调电缆预留底线,恢复电梯前室楼顶面的原貌。目前,该业主已停止施工,宝塔河街办和物业公司将督促其按照要求整改到符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后,方可施工。 |
4 | [2018] 3D******* | 2017年10月开盘的弘洋凡尔赛小区,在建中,2019年9月交房,楼盘附近零距离建了一座名为合益的110千伏变电站,变电站环评于2014年通过,2018年开始施工,与2014年的规划有天壤之别。在这样人口密集的地方修建变电站很不合理,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爆炸、辐射等问题,周围很多学校,已向区政府及市政府投诉过多次。该变电站没有施工手续非法施工,施工前没有公示公告建筑内容。近期,业主合法维权,被关到派出所三天。伍家岗区政府相互推诿,不积极,事情进度很慢。 | 伍家岗区 | 辐射 | 信访人反映问题与[2018]3D*******、[2018]3D*******、[2018]3D*******信访件基本相同,属重复投诉。 1.关于“与2014年的规划有天壤之别”问题,不属实。2014年前已建小区有南山悦和长楹观邸,2014年后陆续新建的凡尔赛小区、旭日升、岳湾路小学和外国语初级中学等建筑都在《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内,不存在规划有变动的问题。市规划局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发放 110kv 合益变电站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14)078 号),有效期两年,选址面积7907.9平方米。后因选址意见书过期,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重发选址意见书,选址面积变更为4759.8平方米。该变电站性质和占地面积为3770平方米未发生变更,不存在信访人反映与 2014 年的规划有天壤之别的情况。 2.关于“在这样人口密集的地方修建变电站很不合理”问题,不属实。合益变电站的选址,是中南路新城区开发的需要,是根据居住人口(约15万人)规模、大型商业综合体规模、其他公共设施建设规模,科学确定该区域的用电需求,并结合周边电力设施布局的相对关系,合理确定的变电站的布点。若不建该站,该区域大部分居民将用电困难。宜昌市主城区110kV变电站供电范围一般不超过1公里的供电半径,而该变电站周边2.5公里范围内没有可为本区域供电的专用变电站,因此,该变电站选址合理。 3.关于“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爆炸、辐射等”的问题,不属实。宜昌市第一座与合益变电站相似的户内变电站是建于1997年的胜利四路旁的110kV大公桥变电站,至今,宜昌市城区内已建成投运的110kV户内变电站共有10座,运行20多年来,从未发生过爆炸。该项目是根据《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中供电系统基本布局和《宜昌市中心城区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5-2030 年)》确定修建,规划、国土、发改、环评等部门审批手续齐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选取了类比对象武汉110KV红庙变电站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周边敏感点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总量值为2.7V/m,小于4kV/m标准限值;磁感应强度总量值为0.034μT,小于0.1mT标准限值;0.5MHz频率下无线电干扰为39.3dB(μV/m),小于46dB(μV/m)标准限值。因此,不存在爆炸、辐射等安全问题。 4.关于“已向区政府及市政府投诉过多次”问题,属实,关于“伍家岗区政府相互推诿,不积极,事情进度很慢”的问题不属实。伍家岗区政府多次召集区维稳办、区环保局、伍家乡、宝塔河街办、国家电网宜昌供电公司专题研究,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梳理出15条并与群众代表见面逐一进行答复。 5.关于“该变电站没有施工手续非法施工,施工前没有公示公告建筑内容”问题。市住建委对国家电输变电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复函中明确: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规定,电网输变电工程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范围。 6、关于“近期,业主合法维权,被关到派出所三天”问题。熊某某在“变电站维权群”微信群邀约、呼吁凡尔赛小区业主集会并在凡尔赛小区售楼部及工地前以拉横幅的形式维权,将过程录制、拍照在微信群、朋友圈大量转发,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十九条规定,对熊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信访人提到的业主合法维权不属实,被关到派出所三天属实。 | 部分属实 | 伍家岗区政府多次召集区维稳办、区环保局、伍家乡、宝塔河街办、国家电网宜昌供电公司专题研究,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与群众代表见面逐一进行答复,向周边居民发放答复意见宣传册500份。为让群众放心,国家电网宜昌供电公司将在宜昌随机抽选类比对象进行监测,并邀请群众代表共同见证。在项目竣工后,按照国家规定组织验收。 目前,伍家岗区政府正积极组织业主代表参与类比对象监测,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变电站辐射问题。国家电网宜昌供电公司按电力工程建设相关规范对项目建设内容等进行了公示。 |
5 | [2018] 3D******* | 枝江市仙女镇施店村2组养猪场,养猪场老板叫周某某,养猪场规模为5千头以上,猪粪污水直排到池塘,未经过任何处理,臭味大,尤其是下雨天,池塘污水溢出,污水到处流,造成很大的污染。 | 枝江市 | 水 | 信访人反映的周某某养猪场位于枝江市仙女镇施店村1组,名为枝江市明丰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简称“明丰猪场”)。该养猪场于2015年5月开工建设,2015年11月建成并投入养殖,未办理环评手续。 关于“养猪场规模为5千头以上,猪粪污水直排到池塘,未经过任何处理,臭味大,尤其是下雨天,池塘污水溢出,污水到处流,造成很大的污染”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明丰猪场建设计牲猪存栏规模4000头,现有养殖规模1500头,有猪舍4栋,1个沼气池200立方米,2个沉淀池550m3,1个原露天贮存池2000立方米,干猪粪堆场1个。 前期未完成雨污分离、净污分流,露天贮存池未防渗,存在污水溢流入池塘,产生臭味,造成污染。4月28日,枝江市仙女镇会同市畜牧兽医局、村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了专题办公会,要求养殖业主周某某开展养殖场粪污治理:雨污分离、净污分流,露天贮存池粪污清空并进行防雨防渗处理,配套完善设施。经多次到现场督办,6月15日已按照整改要求完成了雨污分离、净污分流;露天贮存池残留粪污已清空,并完成回填。现场核查时,正在建设防雨防渗贮存池。目前猪粪污水经沼气池处理利用,未直排到池塘。 | 部分属实 | 1.枝江市环保局对明丰猪场养殖利用渗坑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罚款10万元;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行为立案查处。 2.责令其 2018年8月10日前完成防雨防渗贮存池建设;2018年10月31日前建设600立方米的异位发酵床并投入使用。 3.养殖场及时清运粪污,签订粪污处理合同,建立粪污处置外运台账。 |
[2018] 3D******* | 枝江市下高速烟墩堡公墓方向往里走1公里处,双圆养鸡场,粪便直排,未进行任何处理,有臭味,尤其是下雨天,池塘污水溢出,污水到处流,造成很大的污染。 | 枝江市 | 水 | 关于“双圆养鸡场,粪便直排,未进行任何处理,有臭味,尤其是下雨天,池塘污水溢出,污水到处流,造成很大的污染。”问题,部分属实。 该鸡场建设有标准化鸡舍5栋,育雏舍1栋,设计养殖规模蛋鸡6.3万羽,实际养殖蛋鸡3万羽。其中1栋鸡舍已于2018年3月采用“124”养殖新模式改建后投入使用,直接将鸡粪通过传送带传送至运粪车后转运至农户农田中。前期因现场养殖废弃物(鸡粪)管理不规范,一部分堆存于场区外西南角做了防渗漏处理的化粪池内,一部分堆存于场区外未采取防雨措施的坑塘中,遇大雨天气确池塘污水有溢流情况。现场核查时,不存在鸡粪直排现象,场内鸡粪及露天化粪池内粪污正在清理。 | 部分属实 | 1.枝江市环保局对双圆养鸡场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罚款2万元。 2.限期清理场内鸡粪及露天化粪池内粪污,露天化粪池进行回填处理。现已完成。 3.要求养殖场今后及时将粪污进行清运,签订处理合同,建立粪污处置外运台账。 4.加快新技术标准鸡舍建设,停产拆除一栋鸡舍,发展“124”养殖新模式,2018年12月31日前改建到位。 5.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在未完成新技术标准鸡舍改造前,不得增加养殖规模和养殖量。 | |
6 | [2018] 3D******* | 夷陵区雾渡河镇清江坪村良田碎石厂,未办理任何手续,环保问题严重,粉尘、噪声、污水问题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长期投诉未能得到解决。 | 夷陵区 | 气 水 噪声 | 1.关于“未办理任何手续”问题,部分属实。 夷陵区雾渡河镇良田碎石加工厂位于雾渡河镇清江坪村五组,持有《营业执照》。夷陵区环保局分别下达了《关于夷陵区雾渡河镇良田碎石加工厂破碎筛分生产线环境现状评价报告表的备案意见》、《关于雾渡河镇良田碎石加工厂20万m3碎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该厂土地从清江坪村委会租用,临时用地手续已到期,夷陵区国土局已下达整改通知。 2.关于“环保问题严重,粉尘、噪声、污水问题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粉尘污染问题。该厂已搭设钢架棚对加工区进行封闭处理,加工车间安装多处喷淋喷雾设施,对物料堆场进行了全覆盖,出厂道路设有洗车槽1处,配有改装洒水车1辆,有专人对场区清扫和洒水降尘。 (2)关于噪声污染问题。经检测厂区东侧150m外居民楼在企业正常生产时噪声值57.8分贝,超出标准值2.8分贝;企业停产、设备全部关停状态下,噪声值55.5分贝,超出标准值0.5分贝。 (3)关于污水污染问题。该厂修建了场区修建有收集沟、沉淀池、污水处理池,实行生产废水循环利用。 3.关于“长期投诉未能得到解决”问题,部分属实。 雾渡河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先后21次到现场进行检查、8次下达执法文书或检查反馈记录表,夷陵区环保局对该厂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良田碎石加工厂投入近200万元进行了整改。 | 部分属实 | 1.责令其立即拆除左厂区破碎设备,对洗砂车间进行全封闭。 2.针对检查时发现的临时用地手续到期问题,责令该公司立行立改,现场砂石料只出不进,在2019年3月底前将库存砂石料处理完毕,土地恢复到可利用状态。 3.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喷雾降尘设备、隔音降噪、污水循环利用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4.加强监管,进出口处安装高清监控设备进行实时监控。 |
7 | [2018] 3D******* | 秭归县郭家坝镇文化村集镇,用装载机将垃圾填埋在河道里,未进行及时处理,河道乱挖现象很严重,刺鼻性气味,持续好几年,垃圾清运费被村领导贪污。 | 秭归县 | 固废 | 1.关于“秭归县郭家坝镇文化村集镇,用装载机将垃圾填埋在河道里,未进行及时处理”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实,郭家坝镇政府为解决文化场镇长期以来的生活环境及垃圾处理问题,2005年在文化村黄泥巴潭一处废弃的集体建设用地上(位于河道旁)用于填埋生活垃圾,于2018年7月15日-16日文化村委会对该垃圾堆放点的垃圾进行了清理、覆土,并停止使用。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将垃圾用装载机填埋河道里的痕迹存在,也未发现有新增垃圾置于堆弃场。投诉“用装载机将垃圾填埋在河道里”实为装载机对原垃圾堆存场所覆土。 2.关于“河道乱挖现象很严重”的问题,部分属实。文化村境内原有的三家砂场,在2018年初规范河道采砂工作时已全部关闭。经现场联合巡查,不存在大规模乱挖乱采现象。在落实河长制日常巡查中,2018年5月23日查获1起河道非法采砂案,当场予以警告处罚。2018年7月24日在巡查中当场抓获2起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地点分别为幺棚桥上游河道和八角庙老砂场上游河道,秭归县水利局已立案查处。经对文化村境内的河道全面检查,未发现新的盗采痕迹。 3.关于“垃圾清运费被村领导贪污”问题,经郭家坝镇财政所对文化村劳动服务队垃圾清运费进行了审理,垃圾清运各项开支合规,已公示。 | 部分属实 | 1.秭归县政府督促郭家坝镇政府和相关部门8月9日前制订整改方案,并实施,确保垃圾全部清运并规范处置。 2.秭归县郭家坝镇政府督促文化村加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确保所有垃圾规范处置,并及时公开垃圾清运费资金使用情况。 3.郭家坝镇政府统筹安排,村委会组织,从2018年7月28日开始开展沿公路和沿河道垃圾清理行动,清除公路两侧及河道内的垃圾,建立长效机制。 4.采用阻断、加装活动栏方式封闭下河道路,防止河道盗采。 5.加强河道巡查,严厉打击河道采砂、弃渣、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 6.加快垃圾中转站项目申报实施,从机制上解决垃圾转运处置问题。 |
8 | [2018] 3D******* | 兴山县水月寺镇龙头村三组四方井路,建了一个废材料的堆放场,但是环卫工作人员将它当做垃圾堆放场,至今堆放了很多垃圾,当地村民出行不方便,下雨时,垃圾顺着雨水到处流,严重污染了环境。 | 兴山县 | 固废 | 关于“建了一个废材料的堆放场,但是环卫工作人员将它当做垃圾堆放场,至今堆放了很多垃圾,当地村民出行不方便,下雨时,垃圾顺着雨水到处流,严重污染了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龙头村三组四方井路废材料的堆放场为水月寺镇工业固废堆场,建于2011年,主要是解决集镇3家石材厂石材边角废料及废渣堆放问题。堆场下部建有浆砌石挡墙和二级废水沉淀池。 经现场检查,发现在该固废堆场上行左侧公路的路沿下2米处,有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1处,面积约3平方米,垃圾量约200公斤左右,经查此处生活垃圾系龙头坪三组村民黄某家办丧事聚餐时产生的,由高某(聚餐管事)安排胡某使用农用三轮车,于7月5日中午运送至该堆场旁倾倒,共计倾倒一车垃圾。 此处垃圾为龙头坪村村民私自倾倒,非环卫工作人员所为,堆放位置位于公路路沿以下2米处,未影响当地村民出行。 | 部分属实 | 1.7月27日当天,水月寺镇政府组织龙头坪村将该处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县城垃圾处理场,并在主线公路及堆场内设立了三处“禁止倾倒生活垃圾”的警示牌。 2.水月寺镇纪委对建环中心分管龙头坪村垃圾治理工作的赵某、村委会分管垃圾治理工作的黄某镇通报批评;现场对高某等责任人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 3.水月寺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宣传教育力度,要求村民将生活垃圾规范投放到垃圾桶或垃圾箱,由镇政府统一组织清运处理,不得乱倒乱扔。 |
9 | [2018] 3D******* | 兴山县峡口镇建阳坪村黄家河流域大概两公里处,一个浙江老板在当地办了一家名为浙兴矿业有限公司,大概四年了,毁坏山林,侵占农田,当地村民整天笼罩在灰雾之中,当地是退耕还林区,他们开山砸石,下雨时废渣冲进香溪河,流进长江,多次投诉未能得到解决。到当地了解时,希望可以给投诉本人打电话。 | 兴山县 | 气 水 | 1.关于“一个浙江老板在当地办了一家名为浙兴矿业有限公司,大概四年了”问题,情况属实。 经现场检查,兴山浙兴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兴山县峡口镇建阳坪村一组,成立于2014年1月,2015年11月12日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2018年6月14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办理了林地手续和用地手续,履行了环评手续,通过了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环保自主验收正在进行中。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年设计生产规模50万吨,矿区面积0.1576平方公里,保有地质储量服务年限 13.4年。 2.关于“毁坏山林,侵占农田”问题,不属实。 企业自2015年2月4日至2017年6月7日,先后在林业主管部门共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4个批次,批准同意使用林地总面积10.1902公顷。根据现场核实,该企业开采及加工的作业面在林业部门批准的范围内,没有超范围使用林地的行为。 该企业两个批次用地征地共计3.657公顷,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各项费用全部兑付到位,没有侵害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3.关于“当地村民整天笼罩在灰雾之中”问题,部分属实。 矿山开采采用湿式作业,配套建有吸尘设施、喷淋设施、原料堆场喷雾洒水抑尘,并配有洒水车,定期对场区道路及进厂公路洒水降尘,现场检查时,场区生产加工扬尘控制效果良好。2018年7月5日,该区域遇山洪灾害,道路损毁严重,修建的临时便道没有硬化,加上近期持续高温,虽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但道路运输扬尘仍较大。关于当地村民整天笼罩在灰雾之中问题,主要是公路道路扬尘,信访举报部分属实。 4.关于“当地是退耕还林区”问题,不属实。 该企业先后在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许可的4个批次用地中,涉及退耕还林面积0.3862公顷,程序合法,符合使用林地政策法律法规,符合建设项目供地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占用退耕还林地块。 5.关于“开山砸石,下雨时废渣冲进香溪河流进长江”问题,部分属实。 ①该矿2018年6月正式转入正常生产期。该矿开采为道路上顶、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先剥后采,配套建有8.53万立方米的专用排土场,用于存放剥离物及废石弃渣。矿山自2018年6月复工以来,仅对+456米首采平台进行了部分开采(7月4日进行了1次爆破开采作业)。因第二天(7月5日)黄家河上游突发山洪,对黄家河流域造成大量损毁,对该矿山开采和加工造成了很大影响,之后矿山开采处于停顿状态至今。此次洪灾对矿山排土场挡土墙有部分冲毁约20米,致少量弃渣被冲走。至目前,没有发现矿山开采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矿山开采的剥离物及废渣均进入了排土场,未发现该矿直接向黄家河倾倒矿山开采渣土的现象。 ②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企业有废渣排入河流,据调查,该企业有两种渣土:一是矿山初期施工揭的覆盖土,堆放于排土场;二是压滤设施处理后产生的废泥,堆放于污泥干化堆场,无废渣外排环境。7月5日遇山洪灾害,冲走约200方覆盖土。 调查中未发现其它环境违法行为,但存在环境保护管理不到位问题。如场内皮带输送机转载中,散落的石料及石粉少量堆积,有无组织排放问题;水洗机制砂废水洒落场区地面,临时废水收集池不完善,存在废水渗漏现象。 ③2018年5月31日,兴山县政府组织国土、安监、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对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要求严格执行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意见,严禁占用和堵塞河道,严禁砂石生产过程中污水直排入河。 综上所述,企业依法开山炸石,开采矿区范围内的矿石没有冲进河流。矿山建设期和复工生产以来,矿山剥离物及废渣均进入了排土场,未发现该矿直接向黄家河倾倒矿山开采渣土的现象。7月5日因暴雨洪灾,将堆渣场的挡土墙冲跨,有少量废渣冲进河流。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6.关于“多次投诉未能得到解决”问题,部分属实。7月5日,峡口镇遭受暴雨灾害后,浙兴矿业公司下游建阳坪村二组部分农户农田受到损毁,有群众于7月6日通过市长热线反映了浙兴矿业开山石料进入河道,抬高河床,造成了下游农田损毁的问题。峡口政府随即组织调查,未发现企业开采的石料进入河道的情况,受灾的主要原因为短时强降雨造成的自然灾害,及时回复并说明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兴山县政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和环境管理,加快整改工作进度。 1.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安全生产、林地使用、水土保持、环境影响等方案,加强监督管理,做到依法依规开采,严禁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要求完善水土保持措施。 2.进一步疏通行洪河道,确保河道度汛安全。 3.2018年7月28日,峡口镇人民政府对企业负责人戴某进行了约谈。 二、整改落实情况:兴山浙兴矿业有限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一是恢复82米排土场挡土墙,挡土墙底部宽1米,上部宽0.6米,高1.5米。二是完成矿山边坡悬石和浮石清理,已形成了三级平台。三是完成矿山排水沟的清理,自+275矿山公路起点至首采平台的水沟清理已基本完成。四是完成河道清淤工程,疏通工区范围内的河道,确保行洪畅通问题。上游自公司矿区与黄家河村接壤起,下游公司矿区与建阳坪村接壤处止,基本满足河道行洪需要。五是完成厂区散落石料石粉收集清理,保持场内环境整洁。六是机制砂废水已收集进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七是已经制订并完善了公司环境保护制度,组织了员工学习和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
10 | [2018] 3D******* | 宜昌中兴国际小区城东大道178号没有化粪池,与市政管网未并网,有725户,与市政府社区物业多次交涉无果。 | 伍家岗区 | 其他 | 1、关于“宜昌中兴国际小区城东大道178号没有化粪池”的问题,不属实。中兴国际花园小区于2017年9月交房,现小区共有居民752户。该小区按建设施工图纸建设,有2个化粪池,位于4号楼和5号楼。 2、关于“与市政管网未并网”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宜昌中兴国际花园小区排水确实未接入城东大道主排水,城东大道主排水管网目前正在顶管施工中,未全线贯通。小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合益路排至东山大道城市主排水管网。 | 部分属实 | 1.城东大道主排水管网需顶管施工380米,目前已施工200米,管径2米。因征迁问题影响后段180米管道施工,待征迁完成后,40天内完成管道施工,将污水接入城东大道主管网。 2.伍家岗区物业办将积极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相关工作的宣传,及时清理化粪池,保持畅通。 |
11 | [2018] 3D******* | 梧桐邑施工应该用干灰砂浆,有罐子,但只是假象,实际现场搅拌水泥砂子,造成了很大的灰尘和噪音。 | 伍家岗区 | 气 噪声 | 信访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该工地建设单位为宜昌华鹏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宜昌华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梧桐邑项目已进入主体施工。基础施工基本完成,少量土石方外运,以混凝土浇筑为主。7月28日,伍家岗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未发现现场有搅拌砂浆施工,但在现场发现有搅拌痕迹。 | 部分属实 | 7月31日,伍家区政府会同宜昌市住建委到现场督办,施工单位现场搅拌设备已移除,全部采用干混砂浆,施工工地已开启喷淋和风泡进行洒水降尘。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工地现场的监管力度,督促该单位文明施工。 |
12 | [2018] 3D******* | 兴山县南阳镇白竹村小区的公共厕所建在香溪河边,厕所也没有什么处理措施,粪便直接流入河里。村书记势力很大,在群里通知厕所等凡是涉及到污染的东西全部销掉。去现场时希望不要透漏举报人的联系方式。 | 兴山县 | 水 | 白竹村位于南阳镇西北,九冲河穿境而过(香溪河上游的一条支流)。白竹村现有两个小区,分别为渔家庄扶贫搬迁安置小区、相思崖易地搬迁安置小区。两个小区建设时,均配套建设了化粪池处理设施。 2018年7月27日上午,兴山县发改局、住建局、厕改办会同南阳镇人民政府、白竹村委会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认为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关于“白竹村小区的公共厕所建在香溪河边,厕所也没有什么处理措施,粪便直接流入河里”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白竹村两个小区均无公共厕所,两个小区均配套建设了化粪池处理设施,无粪便直接流入河道现象。但在调查中发现相思崖易地搬迁安置小区配套建设的化粪池有少量处理后的水液渗出,造成化粪池外壁及地上有少量的苔藓生成。 2.关于“村书记势力很大,在群里通知厕所等凡是涉及到污染的东西全部销掉”的问题,部分属实。根据全县“厕所革命”工作安排,2018至2019年,南阳镇需完成1500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和10座农村公共厕所的建设及改造任务,其中白竹村需完成48座户厕建改、1座农村公共厕所新建任务。白竹村委会认为,该村大部分老百姓都沿九冲河而居,“厕所革命”有利于该村改善人居环境、发展乡村旅游,要求沿河而居的农户都必须按照“厕所革命”要求,对自家厕所进行无害化建改。白竹村委会在推进该项工作时,具有一定的命令性和强制性,没有耐心细致地向老百姓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造成部分老百姓不理解,对村委会推进该项工作产生了一定的误会。 | 部分属实 | 1.针对相思崖易地搬迁安置小区配套建设的化粪池有少量处理后的水液漫出,造成化粪池外壁及地上有少量苔藓生成问题。一是由白竹村委会迅速组织吸污车将该化粪池处理后的水液运送至南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二是由镇易迁办组织人员对化粪池外壁及地上的苔藓进行清理;三是要求白竹村委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发现小区化粪池满后,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对化粪池进行清理。现场已全部整改结束。 2.针对白竹村委会在推进“厕所革命”过程中工作方法较为简单强硬,带有命令性和强制性问题。南阳镇政府要求白竹村委会通过屋场院子会、精准扶贫入户走访等途径,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群众参与“厕所革命”的积极性,达到应改尽改目的。 3.责任追责。由镇纪委对白竹村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该信访件所反映问题已整改完成。 |
13 | [2018] 3D******* | 枝江市双寿桥路湖北开元化工,化肥厂后面,散发的臭气让人受不了,拖出来的废料渣只要粘在脚上,鞋子就会烂掉,倒在哪里哪里就寸草不生。 | 枝江市 | 固废 | 信访人所反映的枝江市双寿桥路湖北开元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肥厂后面,空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该地块已于2010年由枝江市人民政府征收,现大部分已覆盖绿植,一部分闲置裸露的土地上苫盖有防尘网。 7月27日、28日,枝江督察整改专班联合双寿桥社区及开元化工、省化负责人和村民代表到现场进行调查,并使用无人机对该地块和开元化工、化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 1.“枝江市双寿桥路开元化工、化肥厂后面散发臭气”问题属实。开元化工曾在生产期间原材料碳酸氢铵露天堆放、投料装置采用敞口投料,易产生分解,有氨味挥发。 2.关于“拖出来的废料渣只要粘在脚上,鞋子就会烂掉,倒在哪里哪里就寸草不生”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未发现信访反映堆存的废料渣。开元化工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要求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并与湖北天银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按期规范处理危废。该公司一般固体废物为中和渣和污泥,出售给宜昌胜泽页岩建材有限公司、当阳市创元建材厂、枝江市超鸿科技有限公司。 | 部分属实 | 1.开元化工已采用密闭输送方式投料,减少原料碳酸氢铵现场存量,堆放在有遮阳棚的库内。 2.按照《枝江市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要求,湖北开元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19年6月底前搬迁入园。 3.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防止问题反弹。 |
14 | [2018] 3D******* | 牛轧坪村四组三峡药厂散发的气味,跟死了的动物一样的味道,下午味道重些。还有机械运转噪声。 | 点军区 | 气 | 经现场检查,宜昌三峡制药(一分厂)有限公司位于点军区紫阳,为兽用药品制造的中型制剂企业。 1.关于“牛轧坪村四组三峡药厂散发的气味,跟死了的动物一样的味道,下午味道重些”问题,属实。 该厂臭味主要来源一是污水处理站处理的高浓度废水挥发产生臭气;二是污泥运输时产生部分臭气。2017年5月,对污水处理设施生化系统全面升级改造,新上预处理和深度处理系统及配套项目,目前这一项目已基本完成,除厌氧系统正进行调试外,其它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2.关于“还有机械运转噪声”问题,属实。 该厂为生产型企业,存在机械设备运转噪声。根据该厂2018年第一季度排污申报监测报告,厂界噪声监测值达标。 | 属实 | 点军区政府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快臭味污染防治。 1.约谈三峡制药公司总经理以及其它主要负责人。 2.加强脱氨塔日常运行监管,确保氨气不外溢,臭气不散发。 3.对产生臭气较大的污水处理池完成加盖,臭气处理系统于8月5日前完成。 4.场地实现封闭式作业,运输车辆进行封闭式改造,进一步减少臭气对周围居民产生的影响。 5.进一步加强无组织废气及噪声监测。 |
15 | [2018] 3D******* | 猇亭区云池村三组云池纸厂旁边有一个给兴发提供原材料的工厂,不定期生产,生产时有一股烧煤的气味。 | 猇亭区 | 气 | 经核查,信访人投诉的对象为宜昌兴越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宜化工业园旁,主要从事有机硅副产物(来源于兴发园区)综合加工处理,并对其产生的产物进行深加工及销售。2017年10月9日公司名字由宜昌兴越化工有限公司变更为宜昌兴越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关于“给兴发提供原料,不定期生产”的问题,不属实。 2018年7月27日,猇亭区环保局到宜昌兴越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该公司原料来自兴瑞公司的高沸物和DMC,产品为高沸硅油和硅胶项目,未向兴发提供原材料。该公司24小时生产,非不定期生产。 2.关于“生产时有一股烧煤的气味”问题,部分属实。 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厂界未闻到异味。该公司生产工艺中工艺废气氯化氢经三级降膜吸收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装置正常运行。该公司特征污染物为氯化氢,与投诉中反映的烧煤的气味不一致。 | 部分属实 | 1.要求该公司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对该公司增加巡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3.对该企业废气开展监督性监测。 |
16 | [2018]3D******* | 西陵区致祥路6号对面的大圣烧烤,还有一家新疆人烤羊肉,油烟扰民。 | 西陵区 | 气 | 关于“西陵区致祥路6号对面的大圣烧烤,还有一家新疆人烤羊肉,油烟扰民”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 1.大圣烧烤位于中山路45号,是宜昌大圣烧烤连锁店的中山路店,已在该处经营多年,经营烧烤是采取的炭烤方式,并按规范安装了油烟净化器。现阶段,因按要求将炭烤设备全部更换为气烤设备后,原油烟净化设备需进行全部更换,故拆除了原有的油烟净化器,正在准备安装新的油烟净化器。 2.新疆人烤羊肉位于中山路与致祥路交汇处的路口,是一个烤羊肉的摊点,长期固定在此处经营。该烤羊肉摊点前期已划定规范的经营点位,当事人也长期在划定的固定经营点经营,并按规定安装了净化设施。 | 属实 | 1.大圣烧烤油烟扰民处理情况。对现阶段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情况,西陵区城管局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迅速更换油烟净化设施,逾期未改正,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新疆人烤羊肉油烟扰民处理情况。西陵区城管局进一步加强监管,对该摊位每天巡查、跟踪管理。 |
17 | [2018] 3D******* | 宜都市枝城镇金枝大酒店门口的排水沟里面有一个排污管,每天早晨6-7点排放的废水有一股酸臭味。 | 宜都市 | 水 | 关于“宜都市枝城镇金枝大酒店门口的排水沟里面有一个排污管,每天早晨6-7点排放的废水有一股酸臭味”问题,基本属实。 枝城镇金枝大酒店位于枝城大道与西湖二路交汇之处,门口排水沟为西湖二路泄洪沟,排污管实为解放路社区望福巷片区居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管道,望福巷片区为枝城镇老旧城区,建成时间较早。经现场核查: 1.该排污管每天早晨6至7点期间居民产生生活污水量较大,因此管道出口处酸臭气味较于其他时间段明显。 2该生活污水收集管道连接西湖二路泄洪沟。通过北门堤泵站输送至环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再排放,未直接排放。 3.枝城镇政府在前期已安排人员定时对管道出口处垃圾进行清理清运,防止淤积。 | 属实 | 1.针对该处问题,枝城镇已于2018年5月制定整治方案,拟定在宜都市枝城西湖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中包含西湖二路两侧铺设全长1123米D800混凝土管道,原泄洪沟上盖预制板。建设完成后现有污水收集管道承担西湖二路、望福巷片区及西湖棚户区居民的生活污水收集,原泄洪沟仅承担雨水收集,达到雨污分流。 2.在项目未完成期间,枝城镇人民政府将持续安排人员对该处进行清理清运,避免污渣沉积对周边人群造成影响。 |
18 | [2018] 3X******* | 星合农贸公司在长岭岗柑桔厂旁建了两家垃圾填埋场,对当地的水源、空气及自然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现在计划占地千亩的已填埋百余亩,生化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弃物,每天有百辆汽车装着垃圾进入,建成的森林公园部分成为垃圾的堆放地。 | 夷陵区 | 固废 | 信访人反映的“星合农贸公司在长岭岗柑桔厂旁建了两家垃圾填埋场”,实际为宜昌东湖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租赁星合农贸公司土地建的垃圾填埋场,与3D*******、3D*******、3D*******投诉事项基本相同,均为宜昌东湖建筑垃圾填埋场臭气、粉尘、污水污染环境的问题。 宜昌东湖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1日,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垃圾处理、废旧物资回收、销售、水泥制品加工等。该公司在小金路凌霄园公墓下段1公里左右设有2个建筑垃圾填埋场,总共占地70亩,右边50亩,左边20亩。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信访人反映“星合农贸公司在长岭岗柑桔厂旁建了两家垃圾填埋场,星合农贸公司在长岭岗柑桔厂旁建了两家垃圾填埋场”问题,属实。该垃圾填埋场实为东湖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自2018年6月5日,区城管局环卫中队对东湖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以来,该公司已经停止受纳各类垃圾,并进行覆土整改,反映每天有百辆车装着垃圾进入,情况不属实。 2.信访人反映建成的森林公园部分成为垃圾的堆放地,情况不属实,该司垃圾填埋场不在森林公园红线范围内,并未占用森林公园土地用于填埋作业。 | 部分属实 | 1.6月5日,夷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已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该公司已停止受纳垃圾,目前正在进行覆土作业。 2.2018年7月23日成立环保督查整改专班,24小时执法专人值守和机动巡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填埋场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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