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中铺电灌渠三级至五级明渠改管道工程施工
临洮县中铺电灌渠三级至五级明渠改管道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洮县中铺电灌渠三级至五级明渠改管道工程已由临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发【2016】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临洮县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临洮县中铺电灌渠三级至五级明渠改管道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改线全长3120米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铺设管道1696米(规划起点:现有中铺电灌渠三级泵站,终点:昌河路北侧50米,)其中钢管1136米(Φ610*10mm钢管1130米、Φ325*8mm钢管6米),钢筋混凝土管Dg300mm 输水管560米;二期更换三级电力提灌泵站设备及进出水管(规划起点:昌和路北侧50米,终点:恒通保温管业厂区西北角),铺设上水管1424米(Φ529*8mm钢管1378米,Φ426*10mm钢管6米)。
2.2计划开工日期: 2016年4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9月30日,计划总工期:154日历天。
2.3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资格;无违约及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
3.2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至少有3项以上(含3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申请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应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历(近3年累计完成3项以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今年内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报名方式
5.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5.2网上报名请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5.3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须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方法:请阅读网站关于征集注册企业会员的公告)。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6日。
6.2获取网站: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6.3获取方法:网上获取。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日10时整,地点为: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11层第二开标厅)。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临洮县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临洮县工业集中园区
联 系 人:孙全
联系电话:188*****86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定西市安定区瑞丽佳苑六号楼4单元201室
联 系 人:王凌峰
联系电话:15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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