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WCG2017-625-永春县石鼓镇化肥厂周边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材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关于GWCG2017-625-永春县石鼓镇化肥厂周边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材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7-11-07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对永春县石鼓镇化肥厂周边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GWCG2017-625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石鼓镇化肥厂周边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材采购
三、采购单位: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永春县环城路40号 联系人:李小姐,电话:****-********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代表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法人代表、投标代表均需签字或加盖私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3)投标人提供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否则为无效投标)。
(4)本采购项目设有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叁拾叁万玖仟零捌元整(¥:339008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审核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即日起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我司前台购买,标书每份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招标文件公告期: 2017年11月7日起至2017年11月14日(工作时间)。
九、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1月7日起至2017年11月14日(工作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
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0595-******** 俞小姐;****-********
电子邮箱:********89@qq.com 传真:****-********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
十三、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鲤城支行
开户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7年11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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