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原对外租赁的教职工接送车租期即将到期。经研究决定,拟租一部50座以上大型教师接送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汽车服务公司参与竞标,欢迎广大教职工积极推荐。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要说明:
1.招标单位: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招标项目名称:教师上下班接送车辆租赁服务
3.招标内容:
(1)租赁服务路线在本市区内:每天上午约6:50从五四北永辉超市(居住主题公园店)开出,8:00点前到仓山校区(仓山区长安路89号);下午5点从仓山校区开回五四北永辉超市(居住主题公园店)。
车辆的具体行驶路线和中途停车站点由招标人确定,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中途停车站点和具体发车时间。
(2)租赁服务时间:2015年4月22日至2016年暑假教职工正式放假前(含节假日和国家法定的休息日),收费按车辆实际正常运行的天数计算。
4.投标资格与资质的要求:
(1)符合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具有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且对所出租车辆享有所有权(不得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
(4)投标人必须保证其车辆来源合法、证照齐全、车况良好、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他项权利。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车辆情况的证明,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以及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年检及相关保险资料等(提交复印件,且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车辆情况由招标人现场查验;
(5)投标人所提供的拟用于本项目服务的司机必须持有相应的客车(A1)驾驶执照(五年以上驾龄)。(须提供相关司机的驾驶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且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投标时间:
2015年3月20日起至3月27日15:00止。
三、开标时间:
2015年3月27日15:00。参加竞标单位应准时出席。
四、开标地点: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部215会议室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五、投标保证金:
参与投标的公司需于开标前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没有中标的公司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的公司,投标保证金待租凭合同签订后退还。如中标公司无故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评标方式:
在满足招标公告所列各项条件和学校规定的最高限价前提下,实行最低价中标,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为每天报价。
七、联系方式: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勤管理处(行政办公楼110室)
联系电话:鲁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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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