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设备及设施招标公告

餐饮设备及设施招标公告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餐饮设备及设施采购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JLZQH-ZB-*******H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餐饮设备及设施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餐饮设备及设施采购。

2.2项目概述: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长春本部厨房设备(包括双门推车式热风循环消毒柜、磨煮一体豆浆机、双缸四筛电炸炉连柜座、电磁单门18盘蒸饭柜、四门风冷冰柜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厨房设备(包括单头大锅灶、四门冰柜、和面机、全自动压面机、冷冻库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长春本部厨房设备和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厨房设备采购,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质保期内维保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2.5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6交货地点:长春市、青岛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所投产品(燃气灶具、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制造商具备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许可证。

3.3投标人自身须持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4投标人自身须持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须在长春市和青岛市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该售后服务机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服务,须提供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委托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重要设备维修调试响应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3.6投标人自身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两项同类厨房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相关复印件 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实物样品。中标人所提供的样品不予以返回,直接投入使用。未中标人的样品须在评标结果公示以后,并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两日内自行搬离所存放的现场,未中标人递交的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11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需携带如下资料投标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复印件;

(6)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

(7)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资料复印件(吉林省范围以外的投标人提供);

(8)厨房设备供货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报名资料投标人均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并严格按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编排和装订,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4日13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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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子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孙英男张锦云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zqh********@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49

2018年8月3日




标签: 餐饮设备 一汽解放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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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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