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办公室贫困村财政专项扶贫补助资金评估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扶贫开发办公室贫困村财政专项扶贫补助资金评估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对(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贫困村财政专项扶贫补助资金项目评估验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名 称 | 分包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 数量 | 备注 |
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贫困村财政专项扶贫补助资金项目评估验收服务采购 | 第一包 | 26.4 | 0.4 | 1 | 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
第二包 | 24.8 | 0.4 | 1 | ||
第三包 | 24.8 | 0.4 | 1 | ||
第四包 | 24.8 | 0.4 | 1 |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0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fjjyzx.net)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8月3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27日10: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fjjyzx.net)上下载。
(五)投标地点: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7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18年8月27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银联卡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POS 机缴纳,缴纳时需提交投标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缴纳时间:2018年8月27日09:30—10:00
(二)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到未中标人的基本账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奉节县财政局采购办合同备案后(备案时需递交中标通知书原件、有效合同原件)不计息退还,合同备案后须递交一份备案表、合同原件到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科,财务科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到中标人的基本账户,财务科咨询电话:(02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fjjyzx.net)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王玲
电 话:136*****283
地 址: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采购机构: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承办人:王老师
质疑受理人:吴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奉节县西部新区管委会胡家社区
2018年8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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