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文印室复印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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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服务中心机关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服务中心文印室复印服务外包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服务中心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服务中心文印室复印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项目内容:对富士施乐品牌APC6680和D95设备实施上门维修保养,提供设备维修保养所需全部原厂耗材及零配件(不含装订器钉子)2.本项目投资预算2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2年我区采购的富士施乐品牌APC6680,该设备使用已超过5年标准设计使用年限,设备总印量已超过350万印,耗材及零配件已陆续停产,为了能最大有效的利用现有设备延长使用年限,2017年中心对文印室服务外包执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由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开展为期一年的维保服务,服务期间,该公司能够及时提供维保服务,为管委会机关部门提供了优质的文印服务,2018年1月为确保机关部门工作效率,管委会为文印室新增购复印机一台,新采购D95设备属于轻生产型设备,经考察具备此品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条件的仅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一家,如今外包合同已到期,为满足机关各部门复印需求,特申请由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作为此次单一来源采购来源的服务单位,开展此次文印室复印服务外包工作。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日京路79号8层D单元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日京路79号8层D单元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2012年我区采购的富士施乐品牌APC6680,该设备使用已超过5年标准设计使用年限,设备总印量已超过350万印,耗材及零配件已陆续停产,为了能最大有效的利用现有设备延长使用年限,2017年中心对文印室服务外包执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由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开展为期一年的维保服务,服务期间,该公司能够及时提供维保服务,为管委会机关部门提供了优质的文印服务,2018年1月为确保机关部门工作效率,管委会为文印室新增购复印机一台,新采购D95设备属于轻生产型设备,经考察具备此品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条件的仅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一家,如今外包合同已到期,为满足机关各部门复印需求,特申请由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作为此次单一来源采购来源的服务单位,开展此次文印室复印服务外包工作。经论证,该项目具备单一性,同意该项目由“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服务单位,开展此次采购工作。荀春香天津市三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会计师
2012年我区采购的富士施乐品牌APC6680,该设备使用已超过5年标准设计使用年限,设备总印量已超过350万印,耗材及零配件已陆续停产,为了能最大有效的利用现有设备延长使用年限,2017年中心对文印室服务外包执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由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开展为期一年的维保服务,服务期间,该公司能够及时提供维保服务,为管委会机关部门提供了优质的文印服务,2018年1月为确保机关部门工作效率,管委会为文印室新增购复印机一台,新采购D95设备属于轻生产型设备,经考察具备此品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条件的仅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一家,如今外包合同已到期,为满足机关各部门复印需求,特申请由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作为此次单一来源采购来源的服务单位,开展此次文印室复印服务外包工作。经论证,该项目具备单一性,同意该项目由“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服务单位,开展此次采购工作。王春华天津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08月04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8年08月10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2)联系人:李江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2)联系人:李云云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保税区财政局
3)联系电话:*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单一来源文件.doc



2018年08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外包 复印 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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