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氯化铝(液态)合格供应商招标公告
聚合氯化铝(液态)合格供应商招标公告
聚合氯化铝(液态)合格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GX-18-154
1、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对聚合氯化铝(液态)合格供应商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人。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范围: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液态)合格供应商采购项目(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
5、供货期:按照采购方供货时间及数量要求分期分批次供货。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上述采购内容的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
2)具有地级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部门出具货物的2017年检测报告。
3) 近3年(2015-2017年)具有已完成的年供货量合同合计达300吨及以上的同类型聚合氯化铝(液态)供货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和使用方验收证明原件)。
4)具有所投货物运输车辆(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无自有运输车辆的,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意向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7、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报名时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供货业绩证明、运输能力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投标除外)、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所携带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于2018年08月03日至2018年08月07日8:30时—11:00时, 13:30时—16:00时到招标代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号:4179 0015 6710 302
收 款 人: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申请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申请无效等后果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8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远角一街2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人:刘健、王星月
联 系 电 话:****-*******、****-*******
传真:****-*******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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