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维修改造项目
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TAHP-HL-CZSG-18009
一、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维修改造项目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包。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00元)。
5、工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三、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经济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1)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另至少配备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1人,施工员、质量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所有人员应为本工程施工内容所涉及的专业(下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须证企相符、证书有效。项目经理及小班子人员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未满三个月的无效。
3)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
5)潜在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7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8年08月06日至2018年08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3号新中新集团109室)购买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包,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2018年08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供应商应在此时间前将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3号新中新集团109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八、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联系。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孙先生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3号新中新集团109室
标签: 维修改造 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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