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青海省共和切吉风电场(100MW)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三峡新能源青海省共和切吉风电场(100MW)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三峡新能源青海省共和切吉风电场(100MW)工程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XNY-SB201839D)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新能源青海省共和切吉风电场(100MW)工程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共和发电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峡新能源青海省共和切吉风电场(100MW)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三峡新能源青海省共和切吉风电场(100MW)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 年08 月04 日 09 时00 分到2018 年08 月14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08 月24 日 10 时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08 月24 日 10 时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三峡新能源青海省共和切吉风电场(100MW)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青海省共和切吉风电场(100MW)工程EPC 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共和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
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青海省共和切吉风电场(100MW)工程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境内,
与共和县直线距离约为78km,风电场场区范围海拔高程在3230m~3100m 之间,场址中心
坐标为东经99°44’,北纬36°15’。拟建场址区域占地面积约为20.1km2, 项目规划装
机容量100MW。
本项目各风机所发电力经35kV 箱变就地升压后通过场内集电架空线路方式接入新建的
110kV 升压站,110kV 升压站新建一台100MVA 主变压器,从升压变新建一回110kV 线路至
新建330kV 汇集站,线路长度约为0.5km。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提供机位布置图、地形图(1:2000)、风资源数据进行风机机型优化选
择,所投机型单机容量2MW 及以上,总容量为100MW。
2.2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
2.3 交通运输条件:本风电场场址位于共和县切吉乡,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可利用穿过
电场的X308 乡道运输至风场区域,然后通过新修筑的场内道路运至施工现场。
2.4 招标范围:
包括三峡新能源青海省共和切吉风电场的全部勘测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
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
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含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整理提供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500 地形图测量(包括升压站、风机平台及基
础、场内外道路)、地勘、微观选址、初步设计(含业主初步设计审查),规划设计方案、设
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计算
书、竣工图编制;安全、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进行施工
图技术交底、完成青海省建设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
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投标人需结合《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场工
程设计导则》及《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场升压站典型设计》进行设计;
(2)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道路),风
机检修道路,35kV 集电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防
洪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
复、绿化等)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运输条件中乡村道路改造问题,由投标
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3)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整机、塔筒、箱变、
集电电缆及光缆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
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4)110kV 升压站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生活楼及配套设施、所有设备基础、
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围墙、大门、局部绿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防洪、检
修道路、给排水等;
(5)110kV 升压站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10kV 设备(主变、
室内GIS)及其附件、35kV 母线桥、35kV 屋内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全站防
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
地)、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部分、通讯及远动系统、青海大数据集控子站侧
设备、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全站照
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
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全部设备和材料卸车、验收、保
管及二次搬运等;
(6)施工供电工程(施工临时电源投产后转备用电源),施工期及运行期供水工程(需考虑
运行期生产生活用水)。
(7)110kV 送出线路:包括但不限于送出工程勘察设计、路径规划及报批、土建及电气安
装工程、对端间隔改造及调试等。
(8)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包含升压站)内所需标识标牌、宣传
标语、工器具、备品备件等。
(9)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1)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在项目所在地办理设计、施工备
案手续,电力质检、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
2)完成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征用、租赁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补偿、恢复等费用。
完成项目工程永久土地征用相关协调工作,征地补偿费用由招标人负责,其它协调费用由投
标人承担。
3)项目工程防雷、消防、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劳动安全卫生等备案及验收工作并
承担相应费用,完成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监测规划等工作。招标人仅为其手续办理工作提供
协助。
4)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升压站、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
5)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
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
报告。
6)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转商业运营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
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
(9)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风电场全部风电机组具备并网发电的条件并实现安
全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240h(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同时应满足《风力
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T51121-2015)中关于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保证共和切吉风电项目满足当地电网的技术标准及
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参与本项目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
投标人必须保证风机基础施工、风机和塔筒安装至少2 个工作面开展施工。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对于本风电场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
服务等,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本标段以330kV 汇集站110kV 出线端为招标范围分界点。风电场至招标分界点的所有材料、
设备、备品备件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
理人的指示在本标段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
(包含但不限于送出工程、手续协调、设备调试、地方协调等)。
本工程质保期为2 年(其中风机质保期5 年)。
2.5 计划工期:
2018 年9 月1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18 年12 月31 日首
批机组具备并网发电条件,2019 年6 月30 日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接受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投标。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为风力
发电机组设备制造商,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本工程所应用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等总成能力。
③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输变电工程专业
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⑥具有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⑦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①近3 年具有至少一个48MW 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项目EPC 总承包(含自建)工程;
②2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商业运行业绩不少于200 台套;
③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并网运行经验,且运行良好;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方派出),具有至少1 个国内48MW 及以上风电场项目建设经历。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担任过至少1 个国内48MW 及以上风电场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的经历。
③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担任过至少1 个国
内48MW 及以上风电场工程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 年8 月4 日9 时整至2018 年8 月14 日17 时整。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
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 “支付管理”
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
标书款缴纳:
(1)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请先选择支付银行,然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
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2)线下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标书款汇至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
公司的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中环广场支行(账号:****************317)。线下支付成
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汇款底单并保存提交,
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核对标书款到账情况后开放下载权限。
4.4 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
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
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电子身份认证
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
段不需使用CA 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
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http://sanxia.szzsfw.com/,服务热线电话:010-
********),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 影响投标的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18 年8 月24 日10 时
整。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分现场递交和网上提交,现场递交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
路一号B 座621 会议室;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者网上提交的投标文
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新能源共和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
邮编:813000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89*****284
电子邮箱:he_wuxing@ctg.com.cn
招标代理: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TGT)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 号三峡集团公司办公大楼3 层312 室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 传真:***-********
招标采购监督: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单位纪委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 ***-********
传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单位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峡新能源共和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89*****284
电子邮件:he_wuxing@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 号三峡集团公司办公大楼3 层312 室
联 系 人: 石彩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shi_caisheng@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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