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陕西省商务厅电子信息产业专题展览布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20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陕西省商务厅电子信息产业专题展览布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陕西省商务厅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第20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陕西省电子信息产业专题展览布展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第20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陕西省电子信息产业专题展览布展项目
二、项目编号:SJ-2018-000035-4
三、采购人:陕西省商务厅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大院内28号楼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
四、集中采购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联系人:王老师孙老师
联系方式:***-********
五、磋商内容和要求
由商务部主办的第20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投洽会)定于2018年9月8日—11日在厦门举办。大会期间,陕西省商务厅将举办陕西省电子信息产业专题展览。
布展时间:2018年8月31日-9月6日
展览时间:2018年9月8日-11日(4天)
展览地点:厦门国际会展中心C214号展位(厦门市前埔社区莲前路侧)
展览面积:160㎡,规格16m×10m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六、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七、采购预算:22万元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经财政部批准,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证明: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交纳证明: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交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书面声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第四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2)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响应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事业单位法人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18年8月3日18:00至2018年8月10日19:00;
2、方式: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可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CA锁,办理指南参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80bcc293-5cc5-4d60-b183-6b034c8e89a1.html,咨询电话:***-********)。
十一、交纳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4400元)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应当采用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以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交纳的,应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到账时间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确认的收款时间为准;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的,供应商应将保函提交给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门,到账时间以财务部门开具收据时间为准。(说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牌子,负责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收取保证金单位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支行
账户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账号:150*****582753
备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要用全称,标点符号为中文字符;
2、保证金以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交纳的,需在备注栏标明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保证金”有关内容。
十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套、副本两套。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1日09:30
3、开启时间:2018年8月21日09:30
4、开启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室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免费
十四、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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