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县农业和粮食局2018年高标准农田施工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项目(项目编号:HNYC2018-YD-C004)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于都县]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县农业和粮食局2018年高标准农田施工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项目(项目编号:HNYC2018-YD-C004)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8-08-04]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于都县农业和粮食局的委托,对其2018年高标准农田施工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HNYC2018-YD-C004
(二)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一 | 2018年高标准农田施工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3 | 家 | (一)项目概况:建设高标准农田约54788.18亩,总投资额约1.5亿元。 响应供应商应服从招标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领导,根据项目需要开展以下业务: 1、提供招标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 2、拟订招标方案和编制招标文件报招标单位审定(含工程量清单、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或要约价等); 3、编制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并在江西省、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4、如有需要,组织各项目投标人现场踏勘或答疑(书面答疑); 5、组织主持报名、开标、评标、定标等; 6、协助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7、招投标资料整理,并向主管部门和招标单位办理备案; (二)响应服务酬金: 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服务酬金为32万元/家。 |
(三)磋商方式:本项目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格(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在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转帐汇款时请备注“缴款单位或项目名称”字样。邮箱内容“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另附缴款凭证”)
(六)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转帐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交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收款账号以采购公告上账号为准),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响应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08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交易大厅,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议。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未出示法人代表(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和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8.1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十)信用查询:
10.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本次采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10.2查询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08月 16日下午15:00前,即响应截止时间前。
10.3响应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10.4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提交给评审小组审核,同时报采购人存档。
10.5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仅适用于本项目,不会用于本项目与响应无关的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法: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单位:于都县农业和粮食局
地址:于都县广场西出口地址:于都县贡江镇
(昌河汽贸二楼)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电话:139*****810
联系人:张女士
开户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名: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账号:1510225219000034542(仅供打响应保证金,若报名,请联系代理公司)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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