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清河乡龙池村何宁组滑坡地质灾害防治、河西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怀宁县清河乡龙池村何宁组滑坡地质灾害防治、河西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怀宁县清河乡龙池村何宁组滑坡地质灾害防治、河西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怀宁县清河乡龙池村何宁组滑坡地质灾害防治、河西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已由 怀宁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招标人为 怀宁县清河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皖H*******号
2.2项目名称:怀宁县清河乡龙池村何宁组滑坡地质灾害防治、河西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2.3建设地点:怀宁县清河乡龙池村境内
2.4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怀宁县清河乡龙池村境内,为怀宁县已知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本次招标共涉及何宁组、河西组两个治理区域,何宁组滑坡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抗滑桩工程、重力式挡土墙工程、截排水沟工程、坡面土石方清除、房屋拆除工程等(最高投标限价*******.71元)。河西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实施内容包括:不稳定斜坡(Ⅰ区)治理工程、崩滑隐患(Ⅱ区)治理工程、山上公路边坡治理工程等(最高投标限价*******.21元),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每标段180日历天
2.7招标类别: 地质灾害治理 -施工
2.8标段划分: 2 个标段(标段一:怀宁县清河乡龙池村何宁组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标段二:怀宁县清河乡龙池村河西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注:投标人可对以上二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作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开、评标及中标按照标段顺序依次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须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前本单位必须已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可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医疗保险),以上需提供企业住所地县级及以上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须包含自 2013年 7月到 2018 年 7 月的时间段)承接过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业绩,且此业绩须为公开招标的项目。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核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企业请及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免费申报加入,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aqzbcg.org:1102)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联系电话:****-*******、****-*******,联系人:韩玥、苏文姬。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于2018年 8 月 6 日至2018年8月10日下午17:30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183.167.246.178:8605/TPBidder)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每标段人民币 405 元/套,售后不退。【费用支付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0,QQ:********00。】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8日9时00分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act.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aqzbcg.org:1102)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怀宁县清河乡人民政府
地址:怀宁县清河乡
联系人:钱球
联系方式:135*****776
7.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县医院对面)
联系人:徐安明
联系方式:****-*******
8.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工本费网银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8.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陆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0,24小时服务QQ:********00。
8.3投标人制作资格审查材料时请插上数字证书,从诚信库中挑选相关资料。
8.4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
8.5 本次招标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进行查询,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更新、完善真实信息。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信息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6 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7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8.8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弃标的,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9. 投标保证金账户
9.1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户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标段一账号: 178*****4308
标段二账号: 178*****4772
9.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
9.3投标保证金交纳的确权时间以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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