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兴县学校食堂大米配送经营权项目交易公告
浙江省长兴县学校食堂大米配送经营权项目交易公告
浙江省长兴县学校食堂大米配送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兴县教育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浙江省长兴县学校食堂大米配送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1、本次招标范围
浙江省长兴县学校食堂大米配送经营权项目,供应期限1年(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7月31日),具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2、投标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金为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
2.2投标人需具有生产加工大米的资质和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加工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能为招标人提供便捷的服务;
2.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承诺备查);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3、资格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的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按顺序装订):
(1)企业介绍信(注明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邮箱投标人);
(2)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有效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大米类生产加工,非分装);
(5)投标人最近一个季度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或缴费凭证;
(6)投标人相关食品的配送车间及相应的设施设备等证明材料;
(7)投标人2017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8)近2015年7月1日以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企业承诺备查);
以上资料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4.2报名时间和地点: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8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4 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到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兴县县前东街东方绿洲1幢601室)购买招标文件,过期恕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教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工 联系电话:****-*******
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 6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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