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检验耗材供货权招标公告

中医院检验耗材供货权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铜梁县中医院检验耗材供货权招标采购
采购编号: 公11
采购目录: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详见标书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09年12月07日 15: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09年12月25日 17:30
获取文件地址:
采购文件售价(元):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09年12月29日 13:3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9年12月29日 14:00
文件递交地址:
开标时间: 2009年12月29日 14:00
开标地址: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铜梁县采购办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经办人名称: 铜梁县采购办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中医院的委托,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医疗检验耗材供货权”的供应商,特邀请有供货能力,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TC[公]2009-011

二、采购项目: 检验耗材

三、标书发售要求:

1、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标书资料费500元。

2、发售截止时间:2009年12月7日

3、发售地点: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9日下午1:30时至2:00时 ,逾期恕不受理。

五、开标时间:2009年12月29日下午2:00时

六、开标地点: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联系电话:(023)********

联系人: 廖珂

第二部分:

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用户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检验耗材供货权,现将投标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通过资质审查合法的厂商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供应商须出具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生产或销售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

4、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须持有法人代表委托书。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违反政府采购法规的不良记录;

6、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在投标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

7、完全同意并愿意自觉遵守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二、产品质量要求

1、所供产品无假冒伪劣产品,所有产品均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出厂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商标品牌等。

2、进口产品的须具备一切合法手续等。

3、所提供的耗材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三、招标文件构成内容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

四、投标文件构成内容

1、投标人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2)有效医疗器械生产或销售许可证;投标产品注册证、制造认可表等相关的有效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3)法人代表委托书;(格式见第10页)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11页)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所投项目清单。

2、报价投标文件

(1)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表);

(2)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第9页)

(3)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12页);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格式详见第13页);

五、投标文件制作

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构成内容及顺序编制投标书;“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报价投标文件” 分别装订成册,密封完好正、副本各一份。除签名外,文字和数据建议采用文字4号宋体、表册内容5号 宋体,A4纸打印,做到字迹清楚。

2、招标文件提供了规定格式的,须按规定格式制作;其他内容可自制,但应保持投标文件清楚、工整。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投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签名、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因文字、数字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或未按要求装订密封造成文件散失等,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项目的各合同包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口价,投标人投报品牌及投标要求见各包附注内容。

3、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单价和总计不一致时,则以单价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处置

1、递交投标文件。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好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处置。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招标采购单位收到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处置

1、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用信封封装后交到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2、投标保证金的处置。招标活动结束后,即刻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标的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2) 在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递交了投标文件后,自动放弃参与投标和中标权利的;

(3) 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签订并履行合同的。

4、合同期满,中标供应商凭使用单位出具的合同执行情况报告书,到政府采购中心退还履约保证金5000元整不计息。

九、评标

(一)评标原则

1、1、本招标项目为耗材供货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合同期首签一年,合同期满,若市场变化不大,且未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可再延长一年合同,协议供货合同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两年,且合同价不作调整。

2、评标小组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和定标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小组依法作出的评标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有关规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不作任何解释。

3、评标小组对在招标过程中,出现的串标等违规行为或投标价格虚高等非正常情况,可与现场监督人员共同决定中止本次招标,或宣布招标失败,由政府采购中心另行组织采购。

4、如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达到法定数量的,经请示采购办批准,可采取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或取消采购任务。

5、为保证产品质量,投标人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须自觉接受招标人的协调。

(2)未经招标人的同意,不得更改原投标项目或转让中标权。

(二)评标程序

1、依法成立项目评标小组。由评标小组首先审查投标资质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派人(以下简称:监督人员)对本次采购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由监督人员对所有投标文件袋的密封情况进行查验。

3、凡通过资质审查的,会议主持人当众撤封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一览表。

4、评标小组审查资质及投标文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废标:

⑴没有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除外);

⑵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⑶没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没有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等;

⑷投标人所投品牌型号与规定品牌型号不符的;

⑸标书中存在欺诈评标小组的行为;

⑹未按要求投报,字迹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辨认不清的;

⑺其他被评标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

十、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2、项目评标小组受采购单位委托,根据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价格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故取消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的,按序递补,以此类推。递补候选人的相关中标事项须与招标单位、采购单位、监察部门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定标。

3、评标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澄清,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的检验耗材分包最低报价中标。

十一、中标结果

1、定标后,现场公布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项目及中标价。

2、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7天。若公示期内收到质疑,政府采购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受理。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则由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向中标候选人制发《中标通知书》。

十二、********">合同及送货

1、中标供应商接《中标通知书》后,应在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售后服务合同。

2、合同内容应与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内容一致。合同签订后报政府采购中心存查一份。

3、中标供应商应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在接到试剂计划后一周内供货到位。

4、每批货供应商应出具送货单、检验报告、发票,方能入库。送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监部门及药监部门有权进行商品质量抽检,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十三、售后服务

1、如工作需要供应商免费为医院使用人员技术培训,提供相应的服务。中标公司无偿提供试剂耗材的质量保证和技术支持,包括相应仪器设备的调校、维护和技术指导等。

2、若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试剂质量问题,由供货公司负责及时解决。由于试剂耗材的质量问题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货公司负责。

十四、付款方式

1、供应商提供的第一批耗材使用完,第二批送达医院后,医院在次月内,将供应商第一批耗材实付金额汇入供应商开户银行帐户。

2、每次实付金额按中标项目的单价乘实际用量结算。

十五、解释权

1、本招标文件由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商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2、投标单位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质疑或投诉,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部分:

(见附表)

第四部分:

投标承诺函

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收到贵中心编制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自愿参加“ ”投标活动。

一、我公司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认可本采购项目评标小组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力。

二、根据招标文件中“项目要求”,我公司投标报价含:商品供货、运输、税费、产品售后服务承诺范围内的服务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详见报价表。

三、我公司承诺按医院要求送货,保证用户正常使用。

四、我公司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将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五、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本投标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如果我公司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的责任和义务,我公司所供产品若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由本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七、若我公司中标,本承诺函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签字: 投标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法人代表委托书

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

(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单位投标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此次“”(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所签订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事项,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对被授权委托人的签名内容,公司负全部责任。其文件效力不因今后授权的撤消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再转委托权。

被委托人签名: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

法人代表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是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上述法人代表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七部分:

售后服务承诺书

承诺内容(含其他优惠条件):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八部分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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