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园、景观带水毁工程(长兴河滨河景观带)招标公告

2017年公园、景观带水毁工程(长兴河滨河景观带)招标公告

2017年公园、景观带水毁工程(长兴河滨河景观带)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LY2018-04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公园、景观带水毁工程(长兴河滨河景观带)已由安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资字[2018]55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安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1、沿线的整体亮化,包括沿河一带及木栈桥的灯带设计安装,沿线的太阳能路灯的设计安装和局部节点的亮化设计。2、原苹果景石的拱水系统重新设计安装3、广场地被冲毁的花岗岩石材、烧结砖橡胶铺装按原有样式重新设计铺设;被冲毁的防腐木及生肖护栏按照原有样式重新安装;被冲走的景石和汀步石按照原位置重新归位;洪水退去后的淤泥进行人工清理;防腐木重新刷溱;全线绿化需要重新回填种植土,铺设草坪。

2.2建设地点:安图县明月镇。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工期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 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经贸大厦九楼),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经贸大厦九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

联系人:初晓文

电 话:135*****6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安图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滨河景观 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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