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氏中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端氏中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性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该项目进入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沁水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8-08-06至2018-08-10
开标时间2018-08-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端氏中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由沁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沁发改审字【2018】11号、沁发改审字【2018】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沁水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原有用地拍卖和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沁水县端氏中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2.2招 标 人:沁水县公安局
2.3建设地点:沁水县端氏镇端氏村复康路与昌盛街交叉口
2.4招标编号:140*****07120101
2.5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211.07m2
2.6总投资额:约1095.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866.42万元)
2.7质量标准:合格
2.8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6日至 2018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3:00 时 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证明一概无效)及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需注明所报工程名称,并加盖公章,并能保证二维码可以清晰扫描,达不到扫描标准或扫描结果与企业内容不符的,投标报名不予认可)。;(3)营改增后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费率标准;(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B证)及无在建承诺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为本工程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项目班子成员:技术负责人以工程师证为准,质量员以岗位证为准,安全员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为准,预算员以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造价员证为准;及2018年第一季度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提供社保所加盖公章的缴纳明细及网页截图,且网上可查)(8)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9)在“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并提供下载页;
4.3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8日下午15时30分,地址: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
5.2逾期送达者或未送达指定地点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将在评标时进行。资审时投标人应于现场提供上述有效证件原件备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审。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沁水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张俊红
电话:138*****079
地址:沁水县新建东街2509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话:0356—*******
总部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512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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