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鸬鹚乡驮戥村耕地质量提升(高标)项目
景宁畲族自治县鸬鹚乡驮戥村耕地质量提升(高标)项目
招标编号:浙鼎建招[2018]116号
一、 景宁畲族自治县鸬鹚乡人民政府 的景宁畲族自治县鸬鹚乡驮戥村耕地质量提升(高标)项目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鸬鹚乡驮戥村
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规划总面积为78.1178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77.5952公顷、一般农田0.5226公顷,通过项目实施,规划质量提升面积78.1178公顷,建成高标面积76.6742公顷。主要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资质要求投标人是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收到邀请函的投标单位。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收到投标邀请函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18年08月14日17 时 00分前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丽青路39号2楼)领取招标文件,同时交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项目经理证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五、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鸬鹚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鸬鹚乡人民政府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39号
联系人:陈晓方 联系人:陈建兵、蓝浩
电 话:680313(景宁虚拟网) 电 话:****-*******
邀请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 08 月 06 日
招标
|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