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度假村扶贫无标段招标公告

温泉度假村扶贫无标段招标公告

聂荣县尼玛乡温泉度假村扶贫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聂荣县尼玛乡温泉度假村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西藏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聂发改基建【2018】2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藏那曲市聂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聂荣县尼玛乡;

2.2、规模:新建度假村3101.5㎡、柴油发电机房47.45㎡,水处理用房47.45㎡等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房屋建筑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8月6日09时30分至2018年08月10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8月6日09时30分至2018年08月10日18时30,(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那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4、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经公证处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和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5、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那曲市聂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聂荣县神华路11号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祥云华府A6-2-101

邮编:853500邮编:850000

联系人:才旦扎西联系人:李万有

电话:182*****000 电话:136*****376



日期:2018年8月6日




标签: 扶贫 度假村 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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