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汾河沿岸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HZ
141*****180806SJ01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州市汾河沿岸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霍州发展和改革局以霍发改审批发[2017]56号文件和霍发改审批发[2018]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州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发中心,建设资金为霍州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霍州市汾河沿线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年收集生活污水62.81万m3/a,污水处理能力1600m3/d;场区道路硬化及场区绿化等配套工程。
2.3建设内容:霍州市许村污水处理站、退沙村污水处理站、圣佛村污水处
理站均采用A/O+MBR处理工艺;月亮湾小区污水处理站、东湾村污水处理站、团柏矿污水处理站、云厦小区污水处理站、辛庄污水处理站、辛置污水处理站均采用多级生物接触氧化法+湿地滤池组合工艺。使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铺设收集许村、退沙村、寺庄村、团柏村、云厦小区、辛庄村、辛置村、圣佛村、月亮湾小区和东湾村10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网6912m.
2.4总 投 资 额:4517.97万元。
2.5监理周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霍州市汾河沿岸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 月 7日至2018年 8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4.1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6项目总监必须提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4.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前未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打印件;
4.8企业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胶装成册的复印件叁套,并加盖公章。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 8 月15日至2018年8月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 12时,下午13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9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的截止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州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发中心
地 址:霍州市鼓楼东街政府大厦
邮 编:031400
联系人::郜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路向阳新城4号楼2单元401
邮 编:041000
联 系 人:武慧慧
电 话:
****-*******、
155*****771电 子 邮 箱:jzdlfgs@163.com
2018年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