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候车厅、路牌、车身宣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候车厅、路牌、车身宣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804-229-0008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候车厅、路牌、车身宣传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用户需求书

一、总则

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

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即在合同期内,服务费用不因市场物价上涨或下调而递增或递减,请报价人综合考虑,合理报价。

3.在谈判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均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指标要求,报价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若报价人对该内容不满足或有任何偏离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4.成交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提供张贴公益广告的场地等必要设备设施、协助宣传推广活动。

5.成交人负责合同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益广告的制作维护。

6.在合同期内,如因政策导致采购人选定的位置被取消或者调整,由采购人另行选取其他位置,成交人重新为其制作相关广告。

7.公益广告策划设计由成交人负责,广告设计策划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8.成交人须办理各种候车亭、路牌灯箱、公交车身广告的审批手续。

9.合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起12个月。

★二、项目内容

1.公交候车亭。

服务要求:中山市内投放全年共144块,每月12块。包含路段:中山路、起湾道,兴中道、康华路、宏基路、兴文路、彩虹大道、城桂公路等,且每路段至少有3个以上候车亭供采购人选择,供应商须具有以上站点候车亭经营权。

2.路牌灯箱。

服务要求:中山市内投放全年共300块,每月25块。包含路段:中山路、起湾道,孙文东路、康华路、岐关西路、富华道、兴文路、悦来路、华柏路、莲塘路等,且每路段至少有5个以上路牌点位供采购人选择,供应商须具有以上路牌灯箱经营权。

3.公交车身广告。

服务要求:中山市内投放一个季度共33台,每月11台。包含公交线路:001、12、205、208、210、211、K05、K09、023、030、079等(具体线路可根据采购方要求作调整),且每条线路至少有3台以上公交供采购人选择,供应商须具有以上公交车身广告经营权。

三、项目费用:

1.广告位租金及广告审批费,制作费,安装费,税金,发布费,广告维护费等。

2. 广告维护费用:成交人负责每日清洁广告位,保持广告位完整、美观。如有意外损坏, 成交人在7个工作日内必须补上。如超过7个工作日,成交人须相应延长采购人广告发布期。如发生重大事故,无法正常发布,成交人更换广告位置重新发布并相应延长中途所耽误的广告发布时间。

3. 监测费用:成交人在完成广告制作3天内向采购人提供广告上刊照片,采购人须在广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对广告进行验收,逾期视作验收合格处理。以后广告发布每满3个月提供一份广告监测照片,供采购人跟踪广告刊挂质量,最后下刊前提供监测照片。(每个广告位不少于二张照片,前后各45°角。照片上能清晰显示位置和广告牌内容,相片上必须附上一份能显示出日期的当地报纸。)

4. 制作材质标准:采用高精度喷绘灯布、户外背胶,广告喷绘保质期12个月。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支付80%合同款,项目完成后支付余下20%合同款(不计息)。

十、采购人配合内容

报价人须详细说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采购人支持与协助的相关内容,例如:调研支持、资料提供、座谈安排等。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8年05月0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候车厅、路牌、车身宣传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并于2018年05月03日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及发售询价文件,又分别在2018年05月14日、2018年05月15日在相关网站发布了《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候车厅、路牌、车身宣传采购项目澄清延期公告》、《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候车厅、路牌、车身宣传采购项目澄清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7日下午17:30时止,有两家供应商(中山市希尔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中山市商机无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2018年05月25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显示报名家数为3家(中山市希尔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中山市商机无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山市领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山市领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保证金无效。

项目又于2018年06月01日在相关网站发布了《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候车厅、路牌、车身宣传采购项目(第二次)谈判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8日下午17:30时止,有一家供应商(中山市希尔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

项目又于2018年06月12日在相关网站发布了《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候车厅、路牌、车身宣传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0日下午17:30时止,仍只有一家供应商(中山市希尔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故因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谈判失败公告。在发布谈判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质疑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山市希尔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3号竹苑广场之二6层22-23轴A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__吴颖__工作单位___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____职称_____/__

意见__建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____

2.专家2:姓名_潘文燕__工作单位_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_职称__/__

意见___建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______

3.专家3:姓名__朱坚立_工作单位__中山市技师学院__职称__/__

意见___建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________

-------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经论证小组一致确认:谈判文件没有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6 月 28日 至 2018 年 07 月 04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小姐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33号5楼

联系人:鲁慧民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0170

(三)采购人: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街道梅基街27号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28400

(四)财政部门:中山市财政局

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兴中道63号

联系人:邝工

联系电话:****-********

窗体底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 路牌 候车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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