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09]094号
1、项目名称:105国道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及初步设计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全长约22km,道路红线宽50米,其中已完成9.3km可行性研究报告及10.6km初步设计,本次招标内容为完成其余12.7km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11.4km的勘察和初步设计,并将全段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进行整合;
⑵本项目工程造价:约2亿元;
⑶资金来源及性质: 政府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⑷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⑸工作期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整合必须在2009年12月29日前完成,勘察设计及初步设计必须在2010年3月10日前完成;
⑹招标工程要求:(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申请人及相关人员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1)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咨询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具备上述资质的联合体;(2) 200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项目主要负责人承担过的同等规模以上的城市主干道工程设计业绩(同等规模以上的设计业绩指:单项合同中道路红线宽50米及以上且道路长度10km及以上的城市主干道工程设计)。。满足以上要求的设计单位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开标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③200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项目主要负责人承担过的同等规模以上的城市主干道工程设计合同(同等规模以上的设计合同指:单项合同中道路红线宽50米及以上且道路长度10km及以上的城市主干道)。④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本工程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⑤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符合上述第3条及第4条第(2)点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发售处(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600元,售后不退。
6、其他: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赣州市锦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翁毅军
办公地址:赣州开发区黄金岭街道办事处金星村委会三楼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人: 郭学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孔利萍
办公地址:赣州市红旗大道55-5号(赣八中旁边)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人: 谢晓燕 联系电话:
****-******* 传真:
****-******* 监督单位:赣州开发区项目建设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