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年度会计报告中介机构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年度会计报告中介机构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年度会计报告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会计服务/其他会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06日11: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8月06日09:00至2018年08月10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01室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28日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层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317 | ||
采购单位 | 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南环城路684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华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层23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经理185*****317 |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年度会计报告中介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年度会计报告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JLXD-2018-ZC-3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85*****3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环城路6840号
联系方式:华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经理185*****31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层23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年度会计报告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XD-2018-ZC-341
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年度会计报告中介机构入围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3家入围单位。
2.1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年度会计报告中介机构入围项目。
2.2 招标内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和《烟草行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规程》,受我公司委托从事行业内年度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和其他专项审计(核)报告及其附件,同时提供日常业务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并按国家局烟草专卖局及吉林烟草行业关于中介机构服务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接受我公司管理监督和服务评价。
2.3 服务地点:吉林省。
2.4 服务期:2018至2020年度,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经法人授权具有参加本次招标并独立订立合同权利的分支机构),或具有承担无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10年以上从业经历,并在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能力、水平和规模;
3.2在吉林省内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经省财政厅批准,在长春市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业务质量内控机制;
3.3 投标申请人须是根据《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分级综合评价》,2018年分类分级评定为A类以上的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并经年审合格,2017年末驻吉机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人(含);熟悉国有企业,特别是烟草行业管理制度,具有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和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能依法维护委托方的权益;具备单次年报审计小组成员不少于4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从业经验1年以下审计人员不超过1人的审计能力;
3.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并提供年度会计决算审计报告;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拒绝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的投标人投标;
3.7投标申请人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2015-2017年)在招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的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相关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文件月份前半年及以上社保证明)、固定经营场所证明(自有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租赁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信息打印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网站发布。
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层2301室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185*****317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环城路6840号
联 系 人:华女士
电 话:****-********
2018年8月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经法人授权具有参加本次招标并独立订立合同权利的分支机构),或具有承担无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10年以上从业经历,并在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能力、水平和规模;3.2 在吉林省内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经省财政厅批准,在长春市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业务质量内控机制;3.3 投标申请人须是根据《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分级综合评价》,2018年分类分级评定为A类以上的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并经年审合格,2017年末驻吉机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人(含);熟悉国有企业,特别是烟草行业管理制度,具有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和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能依法维护委托方的权益;具备单次年报审计小组成员不少于4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从业经验1年以下审计人员不超过1人的审计能力;3.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并提供年度会计决算审计报告;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拒绝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的投标人投标;3.7 投标申请人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2015-2017年)在招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的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0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6日 09:00至2018年08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相关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文件月份前半年及以上社保证明)、固定经营场所证明(自有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租赁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信息打印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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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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