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堂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协和堂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本工程报建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施工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并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协和高级中学
二、工程名称:协和堂维修工程
三、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西增路18号广州市协和高级中学内
五、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310平方米,预发包价约80万元
七、招标内容:对协和堂进行保养性的原状维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九、报名时间:2006年9月 6日——2006年 9月 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十、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十一、由于本项目为广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如下:
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 必须具备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等级;
3. 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三级或以上项目经理资质或相应级别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须符合《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建[1995]1号)及《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的规定),且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理年度备案;
5. 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人员必须符合穗建筑[2006]234号文的要求;
6. 企业在2003年1月1日至今,有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是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等级工程项目;
7. 在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且在备案有效期内;
8. 必须是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或偷税漏税的;且没有因为腐败或欺诈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仍然在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
9. 未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的;
10. 项目经理、主办施工员、质安员、资料员都是本公司的员工;
11. 近一年无发生安全事故;
12. 必须相当于质量(ISO9000)体系的认证;
13. 财务状况(2005年度)负债率不得超过80%;
14. 资格预审及报名应符合穗建招[2006]4号文要求;
15. 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6年7月份和8月10日发布的“投标资料签署须知”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报名的程序更新通知”的要求签字确认有关投标报名资料和签署诚信声明(签字确认的有关投标报名资料和签署诚信声明需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装订在报名资料中,一份无需装订)。
16. 以下原因资格预审将不获得通过:
16.1.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者,或资料不符合要求者;
16.2. 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并在处罚期内;
16.3. 申请人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6.4. 申请人在过往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违约行为;
16.5. 申请文件填写的内容、所报数据和材料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
16.6. 申请文件逾期递交的。
同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交上述8、9、11、16.2~16.5条款的真实性证明书。
十二、报名时提交资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 投标申请公函。
3.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携带原件核查)。
4. 以上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递交。
十三、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本工程资格预审按穗建法[2005]161号文执行采用资格预审,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大于或等于5家、少于或等于12家时,取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家时,从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所有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家为正式投标人(随机抽取正式投标人时间、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届时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需准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随机抽取投标人资格)。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依法从新组织招标。
十四、正式投标单位将在指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五、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第八和第九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由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被拒绝。
十六、其他注意事项:
1. 资格预审资料必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编制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本项目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一旦发现,立即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处理,并将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被处罚的单位不准继续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附件的目录要求提交资格预审资料,并携带原件核查。
5. 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建设单位将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
6. 投标报名单位必须按本工程的特点、规模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人员在投标时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的报名时间应以电子系统中领取排队号码的时间为准,如果在报名之前已经在电子系统中领取了排队号码且在报名截止时间未离开报名窗口的投标申请人,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可以接受其报名。
7.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可以补充或撤回已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
8.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资格预审资料目录和原件核对目录核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原件,招标经办人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应签名确认投标报名资料的核对情况,并当场将报名资料密封。
9. 本项目招标将设置投标限价,投标限价将于开标24小时前公布给各投标单
位。
10. 建设单位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11. 本次招标的解释权在建设单位。

广州市协和高级中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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