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丹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丹政采标【2009】公字第28号
2010-2011年度丹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合同即将期满,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2010-2011年度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丹阳市市区(含开发区)范围内,有能力提供上述服务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要求
招标项目名称:丹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标书编号:丹政采标【2009】公字28号。
详细见丹政采标【2009】公字第28号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达到人民币60万元(含60万元)以上;
3.投标人必须是经丹阳市交通局批准的、维修场所位于市区(含开发区),能够合法经营,安全生产,设备齐全,具有多年汽车维修经验以及相关维修能力的一类、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江苏省及镇江市和丹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2009年12月4日-2009年12月10日 (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超过截止日期的报名将不予接受)。
标书发售地点: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二楼(西环路6号)。
地点: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西环路6号)。
售价:3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招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请符合上述资质的供应商携带上述第2-3条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U盘到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资格预审(否则不予受理)。
四、供应商在响应招标时,需交纳人民币叁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汇票形式在投标响应截止日前交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开户名称:丹阳市政府采 购中心;开户银行:丹阳市建设银行云阳分理处; 帐号:****************0389),否则招标响应无效。
五、标前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12月17日上午9:00
地点: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二楼(西环路6号)。
六、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时间:2009年12月29日上午8:30-9:00。
投标地点: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四楼(西环路6号)。
投标文件接受人:委托丹阳市公证处公证员负责接受。
开标时间:2009年12月29日上午9:00。
投标及开标地点: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四楼(西环路6号)。
七、项目负责人:袁丹
联系电话:(0511)********
资格预审联系人:刘先生
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张丽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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