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重铺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路面重铺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1、 莆田市公路局直属分局 拟建的国道G324福昆线水泥砼路面重铺工程已由福建省公路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 国道G324福昆线水泥砼路面重铺工程  工程性质: 养护改造工程  
工程规模:  修复长度1000米、面积15000平方米  技术标准: 二级公路水泥砼路面       
招标范围: 93K+700-94K+466、96k+440-96k+789  投资概算:  约199万       
资金来源:  养路经费  建设地点: 福昆线 93K+700-94K+466、96k+440-96k+789      
建设工期:  8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二类乙级以上(含乙级)公路养护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联合体投标按规定)。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 路桥 专业 三 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其它详见资格后审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人民币50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万玖仟捌佰元整,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06年9月 6日至2006年 9月12 日,每天上午8 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招标人:莆田市公路局直属分局(盖章) 招标代理人: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韩先生           联系人:  廖先生             
电话/传真: ****-*******       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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