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阿房宫公安检察站厨房设施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阿房宫公安检察站厨房设施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市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阿房宫公安检察站厨房设施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阿房宫公安检察站厨房设施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C2018-XJ/G-348

沣东新城政采编号:2018FD0619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108国道

联系人:乔老师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1006室

联系电话:***-********/********转80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厨房设施一批(详见清单)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5.57254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出具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询价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询价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三)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询价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询价担保函;

(四)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询价时间前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五)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六)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七)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注: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五)《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9日(工作时间:09: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006室。

(三)文件售价: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询价响应文件的提交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2日14:30

(二)询价时间:2018年8月22日14:30

(三)询价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006室第三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赵子育

联系电话:***-********/********转807

传真:***-********转80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锦业路支行

行 号:********0305

账 号:****************66661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厨房设施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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