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管理处红色战役纪念地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场馆维修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管理处红色战役纪念地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场馆维修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色战役纪念地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场馆维修工程 | ||
品目 | 工程/工程设备租赁(带操作员) | ||
采购单位 | 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乌兰察布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06日16:5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30日15: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批准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名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资金保障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1包: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02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资格审查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公司盖章的“授权位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无效,(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证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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