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及2010年度河道疏浚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2009年度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及2010年度河道疏浚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我中心受海安县水利局的委托,对海安县2009年度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及2010年度河道疏浚工程施工阶段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并具有相关资质监理单位参加谈判。
文件编号:J*******
一、项目名称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名称:海安县2009年度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及2010年度河道疏浚工程施工阶段监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分布于里下河的墩头、南莫、白甸镇;河道疏浚分布于海安县各镇(全部14个镇)。
(三)工程规模: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共19座,疏浚镇级河道15条,长约40公里,总投资1054.41万元;
(四)谈判内容及要求:
海安县海安县2009年度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及2010年度河道疏浚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监理人员的食宿,交通、通信等均由成交监理单位自行负责)。
(五)参加谈判的监理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
2、代理单位资质及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乙级(及其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3、拟派驻的总监要求及其它要求
总监必须具有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具有水利水电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
4、派驻本工程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监理单位委派的项目组成员必须全部取得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其证书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派驻本工程的监理机构监理总人数要求为5人,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2人、河道疏浚工程3人,且成员中必须具有3名以上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要求为最基本要求,各投标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增加人员。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职工。
5、企业或相关人员无不良记录。
6、2006年以来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务的业绩证明。
(六)服务时间:2009年12月至全部完成海安县2009年度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及2010年度河道疏浚工程建设工作。
(七)付款方式:监理费由委托人支付,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
二、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09年12月18日下午1:00-1:30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组44号窗口
谈判开始时间:2009年12月18日下午1:40(北京时间)
三、谈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四、报名登记时间: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如决定参与谈判,则在2009年12月5日至12月17日上午11:00前(周日正常休息),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非常重要)传真或送至我中心登记,未登记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
五、谈判主持单位: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六、谈判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长江中路86号三楼
七、谈判主持: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苏立珍 电话:****-********
电话:****-******** (FAX)
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户 名: 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
银行帐号:****************001317
八、采购单位:海安县水利局
联系人: 邓 琴 ****-********
张英建 ****-********
********011510.doc">标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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