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图书馆图书物流项目招标公告

海珠区图书馆图书物流项目招标公告

海珠区图书馆图书物流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08-06 16:32:00阅读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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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拟开展图书物流项目,现进行2018年度图书物流项目招标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方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图书物流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 ********

投诉受理机构:海珠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董小姐,联系电话***-********

三、招标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樱花街18号

四、项目概况:

2018年我馆图书馆总分馆工作继续有条不紊地开展,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单位的通知》(粤文公〔2016〕173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图书馆总分馆建设,顺利完成总分馆全年日常开放所需的图书选配、数据调入、物流上架、图书整理、旧书剔除等工作,提高图书馆服务效率,我馆拟通过购买图书物流服务方式解决分馆日常开放问题。购买服务内容服务包括指定馆点图书选配、图书数据典藏变更、装箱运输至分馆上架、分馆图书整理、图书下架轮换、旧书剔除、资源巡检、设备维护(补充读者证、自助机器测试)清洁、还回馆际图书分拣装箱运输、分馆状态监控、流动图书车服务等工作。

五、项目地点(海珠区图书馆分馆及服务点一览表):


序号

类别

分馆名称

地址

基础物流频次(每月)

按需物流最高频次(每月)

全年总计(基础+按需)

1

已建分馆

海珠区图书馆

海珠区宝岗路39号南北广场4楼

2

海珠区少年儿童图书馆

滨江东路樱花街18号

2

2

48

3

晓港

晓港公园内

1

12

4

海珠湖

海珠湖南驿站

1

12

5

机关党委

广州大道南999号

1

12

6

区文广新局

仲恺路628号四楼

1

12

7

南华西

同福西路兆龙里19号2楼

1

12

8

赤岗

艺苑路99号珠江帝景苑悦涛轩AB座2楼赤岗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内

1

1

24

9

海幢

宝岗大道211号四楼

1

12

10

江南中

青柳大街29号碧雅苑

1

12

11

华洲

瀛洲六街43号后段

1

2

36

12

瑞宝

工业大道南金碧花园一期

1

2

36

13

昌岗

晓园南8号

1

1

24

14

已建分馆

素社

基立下道54号

1

2

36

15

兴仁书院

华洲路龙潭村东约大街1号

1

2

36

16

海幢寺佛教图书馆

南华中路188号

1

12

17

万胜围分馆

万胜广场A出口

1

2

36

18

中国银行海珠支行

新港西路162号西座

1

24

19

020创新实验室分馆

广州大道南1601号广州创投小镇020创新实验室

1

12

20

海珠区老干局分馆

海珠区石榴岗路486号

1

12

21

海监七支队(仑头)

1

12

22

拟建分馆

拟建

1

1

24

23

拟建

1

1

24

24

拟建

1

1

24

25

拟建

1

1

24

小计

528频次/3=176车次

26

直属分馆建设

按建设需求

4车次

27

流动图书车

4

48

总计

228车次

注:1、服务地址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含本服务期限内开放服务的其他市、区级图书馆(含区级少儿馆),如广州图书馆、广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等。

2、物流频次设置说明:物流频次分两种,一个是基础频次,保障各个分馆每月可以配送1个频次;按需频次,根据各个分馆的实际需求,增加物流频次,按需服务频次不超过最高频次;

3、平均每个出车次物流服务3个馆次,全年物流出车次数为528/3=176次。

4、新建分馆以分馆建设完成为1个出车次,拟建4个分馆,共4次。

5、流动图书车每周一个出车次,共48次。

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0万

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项目内容及需求:

海珠区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图书物流服务项目是根据《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广州“图书馆之城”建设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每8万人拥有一座公共图书馆和人均拥有3册馆藏书的发展目标,为建设完善、高效的全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而设立的图书馆服务保障配套措施。本次招标主要保障海珠区图书馆分馆建设及分馆流通维护的物流服务、图书管理调配以及相关配套工作。

(一)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 海珠区图书馆(含服务合同期内现有及新增分馆、服务点)分馆、服务点建设专项物流配送服务,含图书调配、馆藏修改、图书整理、物流运输、上架排序等;

2. 现有分馆的升级建设,含专项物流配送服务、图书调配、馆藏修改、图书整理、物流运输、上架排序等;

3. 海珠区图书馆与各分馆(含服务合同期内现有及新增馆点)间的通借通还图书物流配送服务,含图书的信息采集、馆藏修改、整理打包、物流运输并送至分拣系统等;

4.海珠区图书馆分馆(含服务合同期内现有及新增馆舍)流通维护,含图书调配运输上架、图书轮换、旧书剔除、资源巡检、设备清洁维护、状态监控等;

5. 海珠区图书馆与广州图书馆、各区馆、海珠区图书馆各分馆及服务点之间的文件、材料代送代收服务等;

6.物流服务人员按需配置,其中通借通还、分馆流通维护、流动图书车服务时不少于2人;分馆建设时需配备不少于5人,物流服务车辆不少于2台(1台用于日常流通维护,1台用于分馆建设及应急备用),服从管理,根据要求配合海珠区图书馆总馆及直属分馆开展服务、宣传及阅读推广等。

(二)服务类型:

按照我馆建设规划,物流服务需求主要分为分馆建设、分馆流通维护及流动图书车服务。目前共有物流点25个,含总馆1个,已建分馆21个,拟建分馆4个。

1.分馆建设工作内容:

直属分馆建设标准藏书量约为1.5万册,物流服务内容包括图书选配、数据调入、图书打包、运输装卸、分拣分类、采集上架、整理排序、旧书剔除等工作。

图书选配:按馆方要求查找、挑选符合标准的图书,保证新建分馆藏书覆盖读者人群广、新旧搭配合理。

数据调入:利用图书信息采集设备和图书馆中心管理系统对选配完成需配送至分馆的图书进行馆藏状态修改,馆藏地点修改至新建分馆。

图书打包:利用包装纸及打包机器对馆藏状态已修改完成的图书进行打包,便于转移及运输。

运输装卸:打包好图书由物流服务人员进行转运、装车,运送至新建馆点。流动图书车服务。

分类分拣:对送达的图书进行入库、拆包、分类。

采集上架:对上架图书进行采集核对、定位,核对图书数据的完整性。

整理排序:根据馆方要求对在架图书进行分类整理、排序,保证图书查找的快捷、便利。

旧书剔除:对分馆残书、旧书等达到剔除标准的书籍进行剔除并打包交由海珠区图书馆处理。

2.分馆流通维护工作内容:

物流服务内容包括指定馆点图书选配、典藏数据变更、装箱运输至分馆上架、分馆图书整理、图书下架轮换、旧书剔除、资源巡检、设备维护(补充读者证、自助机器测试)清洁、还回馆际图书分拣装箱运输、分馆状态监控等工作。

我馆规划有24座分馆和服务点流通维护,和总馆一起共25座服务馆点。(详见海珠区分馆一览表),物流频次分两种,一个是基础频次,保障各个分馆每月可以配送1个频次;按需频次,根据各个分馆的实际需求,增加物流频次,按需服务频次不超过最高频次;平均每个出车次物流服务3个馆次,全年物流出车次数为528/3=176次。每车次物流图书不低于500册(含),最高3000册(含)。

3.流动图书车工作内容:

服务地点:以学校单位申请为主,和海珠区图书馆协定“流动图书车”服务的场地及设施,包括现场的展台配备、电力供应、秩序维护等。

服务时间:每周三上午按服务要求准备图书2000-2500册,下午3:30到达学校开展校园服务,5:30结束服务返回海珠区图书馆。规划每周开展一次学校服务。

服务人员:海珠区图书馆人员1人,负责与校方间的沟通协调及开展服务工作时的咨询工作。物流服务人员2人,负责图书的运输、装卸及现场服务时的协助工作。

流动图书车每周出一个车次,全年48次。

(三)服务供应商要求

1.服务供应商必须建立图书馆物流管理和服务项目服务团队以及设置管理岗位(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两年以上图书物流服务经验),按海珠区图书馆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

(1)服务人员应相对固定,且出车时按要求配置足够的人员。除司机以外人员均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驾照及学历证书扫描件;

(2)必须对相关服务人员培训考核,经海珠区图书馆考核认可后方可上岗,服务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服务团队组建到位;

(3)服务人员须服从海珠区图书馆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工作,接受海珠区图书馆管理,遵守图书馆工作纪律,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不相关的工作;

(4)服务人员应行为规范、佩戴标示,服务主动、热情;服务供应商必须制定服务人员管理和考核制度,并及时与海珠区图书馆沟通,每季度进行服务人员考核并将情况通报海珠区图书馆;

(5)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服务供应商须具备图书专业配送经验或图书物流服务项目业绩;具有图书仓储、管理与服务项目的业绩。

(7)服务供应商需承担车辆、司机及服务人员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能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全额损失。供应商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保证基本服务。

2.服务供应商配置厢式物流专用车2辆(车辆载重不少于1.4吨或满载容量不低于2500册图书,乘员不少于3名)。其中一台提供日常物流服务,另一台备用(需要时24小时内响应)。

车辆安全及相关性能合格,专车专用,确保车辆稳定性;必须配备装卸工具(如推车、平板车等)、消防器材等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并提供足够的箱子运送图书,对图书进行必要的保护;根据海珠区图书馆提出的需求,免费提供分馆及服务点设备的卫生保洁、日常维护等所需的材料、设备。

3.服务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海珠区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根据海珠区图书馆对图书配送、使用及管理要求,在确定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制定相关物流制度,如物流作业记录表、图书交接记录表、配送操作流程、物流服务制度等,确保图书资源在物流配送过程中的规范和安全。严格按照海珠区图书馆提出的工作路线、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及要求在各图书馆开馆时间内进行图书运送工作,确保图书物流的安全、规范以及图书资产的清晰、准确。

4.服务供应商必须全年具备按照海珠区图书馆提出的要求进行图书运送的能力(包括周末、春节及其他节假日),每周可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六天;必须确保不会因广州市限牌、限外等政策因素而影响物流服务的提供。

5.服务供应商须与各图书馆点建立良好、通畅的信息沟通机制,如在服务实施及任务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非正常状况发生,需及时告知海珠区图书馆,协同海珠区图书馆与各馆点进行联系及协商处理,确保图书按时运送到达。

6.服务供应商需承担车辆、司机及服务人员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社保等社会保险。服务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服务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7.服务供应商服务期限结束十五天内,必须向海珠区图书馆提交通借通还物流管理和服务项目专项分析报告。

九、项目相关要求

(一)有关检查监督及奖惩事项说明。

1.海珠区图书馆有权对服务供应商的运营及用工状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服务供应商合法经营、合法用工,如发现服务供应商出现违法行为的,图书馆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具体情况。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的,图书馆将依法终止服务委托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服务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2.海珠区图书馆将定期对图书物流配送及书库管理服务进行综合考核,如达不到上述服务要求和《物流管理服务作业执行标准》要求的,则可终止委托物流配送服务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服务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3.海珠区图书馆将依照上述服务响应要求和服务执行标准对物流管理服务情况作单项不定期考核,如达不到相应标准,海珠区图书馆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包括:1)要求限期调整和替换相应责任人员;2)以物流配送费用每次的价格为基准实施一定额度的经济处罚,最低比例为10%。

《物流管理服务作业执行标准》如下:


评估指标

备注

要求

配送作业执行率

完成配送任务数量/下达的配送任务总数*100%

100%

配送作业准时率

准时装配服务点数量/装配的服务点总数*100%

≥90%

配送装配准确率

正确装配的图书数量/装配的图书总数*100%

100%

分拣转运作业执行率

完成分拣转运任务数量/下达的分拣转运任务总数*100%

100%

分拣转运作业准时率

准时分拣转运的任务数量/分拣转运任务总数*100%

≥90%

仓储管理精确率

盘点图书实物按类正确存放的数量/仓储图书数据总量*100%

≥99%

核查作业执行率

完成现场核查任务数量/下达的核查任务总数*100%

100%

图书排架正确率

正确排架的图书数量/架上图书总数*100%

≥96%

注:由于不可预见性因素、不可控因素等外部客观因素造成的服务延误、作业执行效率降低等不计算在内。

4.由于服务供应商服务人员操作不当、疏忽或遗漏所造成的图书财产的破损、污损、丢失等,按海珠区图书馆相关图书管理制度进行赔偿处理。处理办法依照《海珠区图书馆文献管理规则》中文献污损、遗失的相关条文规定。

5.由于服务供应商服务人员操作不当、疏忽或遗漏所造成的图书馆设备故障,由中标供应商按实际产生的故障维修费用进行赔偿(如中标供应商不支付故障维修费用,海珠区图书馆有权在物流配送费用直接抵扣)。

十、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必须具备有货运资质的车辆(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驶证、车辆运输证复印件,验原件);

3.至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相关部门处罚,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5.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项目服务经验和服务保障能力,在以往两年内曾承接与本项目类似的图书仓储配送物流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业绩不低于30万,图书配送网点不低于10个。提供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6.投标人项目团队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服务经验(提供不低于5人的公共图书馆培训上岗证明,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等)的报名。

8.企业法人、股东有相同人员或业务关联关系的各供应商不能同时投标。

十一、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8月7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8月9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节假日不办理。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二、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

海珠区图书馆协作协调部(海珠区宝岗路39号)

十三、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中标原则:

在相同工作量、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取低价者为中标单位。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表述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0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协作协调部,电话: 020- ********,地址:海珠区宝岗路39号。

十七、开标地点:海珠区少年儿童图书馆会议室

十八、本公告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haizhu.gov.cn/)的“公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1.****************83824.doc" oldsrc="W****************83824.doc">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2.****************88729.docx" oldsrc="W****************88729.docx">项目报价响应表

海珠区图书馆

2018年8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流 图书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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