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V51电动牵引车招标公告
关于SV51电动牵引车招标公告
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SV51电动牵引车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DT********2
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南京分公司的SV51电动牵引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SV51电动牵引车项目,NJDT********2 。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SV51电动牵引车项目。项目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1068号。
1、供应商服务内容:(1) 设计要遵循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便利性、可实施性、符合人机工程,精益生产的原则,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汽标准,同时整理出公司需要的相关设计资料。(2)列出每项设备的成本,对每项设备部件进行成本分析,且有效控制成本。(3)根据大通南京工厂物流要求,所有负责评审的过程必须按确认表确认签字。(4)保证设备按汽车制造业的要求设计、并符合供应链及精益物流的理念。(5)保证所有设备经久耐用、易于操作及维护。(6)合作结束后上汽大通有权保留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测试数据和设备设计图纸。(7)配合工厂物流,根据此项目节点时间,及时完成物流移动设备的技术方案和制作,亦保证能按时交付。(8)按照主机厂物流移动设备要求设计制造,并配合主机上物流完善相关技术规范。
2、项目节点:见招标文件SOR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备成功案例(提供汽车行业电动牵引车项目合同原件)。
3)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缴费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9:00~2018年8月10日16:00截止(每天9:00~11:00,13:00~16:00 时)。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8月6日09时起、2018年8月10日16时截止。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国际5楼)。
4、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自带U盘。招标文件售价:壹仟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时递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汽车行业电动牵引车项目合同原件、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缴费证明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他有关事项:
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如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投标前与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室确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无锡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国际5楼
邮政编码:214000
招标人: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8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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