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市公安局丰镇市平安城市系统(一期)维护服务项目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丰镇市公安局丰镇市平安城市系统(一期)维护服务项目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丰镇市公安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丰镇市平安城市系统(一期)维护服务项目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丰镇市平安城市系统(一期)维护服务项目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丰财购准字(电子)【2018-GC-W044】号
采购文件编号:NMYZ-2018Z-080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丰镇市平安城市系统(一期)维护服务项目工程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营业范围包括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壹级资质证书,外阜投标人还须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
4、为保证投标人具有项目实施的技术能力,需提供保证可进行现场操作平台维护的承诺书。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8月06日至2018年08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0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人需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前近三年连续(2015年5月-2018年5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前近三年连续(2015年5月-2018年5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购买招标文件前近三年(2015-2017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7、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公告期内);
8、投标人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日期在公告期内);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出示网站截图。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的证明材料。(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新公司不足一年的按月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 下午 03:00
投标地点:丰镇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8年8月31日 下午 03:00
开标地点:丰镇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0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张恒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呼伦南路支行
采购单位名称:丰镇市公安局
地址:丰镇市公安局
邮政编码:012100
联系人:王希平
联系电话:152*****788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06日
标签: 维护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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