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武清区绿博园南湖景区周边道路限制中型、重型货运机动车交通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QCG2018-564)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武清区绿博园南湖景区周边道路限制中型、重型货运机动车交通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QCG2018-564)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 武清区绿博园南湖景区周边道路限制中型、重型货运机动车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18-564)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委托,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武清区绿博园南湖景区周边道路限制中型、重型货运机动车交通设施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武清区绿博园南湖景区周边道路限制中型、重型货运机动车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WQCG2018-564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554.63554.63交通管理设备


三、项目预算
554.63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体系证书;5.本地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投标人须提供《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6.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同时提供该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本市的供应商需为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出的带防伪标识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非本市的供应商需为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出的带防伪标识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7.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8.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连续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社保机构出具)和依法纳税记录凭证(税务机构出具); 9.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新址)完成供应商注册,并通过审核。(提供截图)10.所投工业交换机支持防雷等级≥8KV;支持ERPS G.8032,实现≤20ms的环路切换;设备能够达到IP40标准,要求提供原厂盖章的国家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工信部进网许可证复印件。11.交通标志板、标线涂料产品须提供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工程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及加盖原厂公章的复印件。12.所投无线车辆检测系统提供关于无线车辆检测系统EVM值不大于10%和频率误差绝对值不大于200KHz的检验材料,要求提供权威第三方测试报告原件及原厂盖章的复印件。13.所投地磁检测器在工作和待机模式下的工作电流分别不大于16.8mA和0.21mA; 用2mm/min施加7吨力后,外壳不变形不破裂; 要求提供权威第三方测试报告原件及原厂盖章的复印件。14.所投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必须符合国家最新GB25280-2016标准,并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原厂盖章的复印件。15.所投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支持无线接入,配备无线手控应答器软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原厂盖章的复印件。16.所投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应具备主控单元失效处置功能,当信号机主控制板失效时,信号机继续执行定周期工作方式,无灭灯现象;此时当信号机出现绿冲突、信号灯组红灯、绿灯同时点亮、某信号组所有红灯均熄灭或黄灯、绿灯故障时,信号机能转入黄闪控制方式,当主控单元功能恢复时,能自主恢复自主控制。信号机配置软件应能采用中文图形化配置路口渠化、检测器、信号灯连接关系、配时方案与时段信息,提供公安部相关机构检测报告且检测产品型号需与《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检测报告型号完全一致,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及原厂盖章的复印件。17.本次招标电子警察设备须接入公安武清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管理平台,信号控制机须接入公安武清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平台及综合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无缝接入各平台系统的承诺书。18.本次招标视频监控设备须整合接入天津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共享平台,投标人须提供负责整合接入平台系统的承诺书。19.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满足用户需求的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地磁检测设备、一体化高清网络高速球、一体化高清智能抓拍单元、视频图片融合云管平台设备、信号灯、倒计时器、工业交换机厂家出具的5年免费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加盖原厂公章的复印件。2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8-06到 2018-08-1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武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领取,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还需提供:(1)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受委托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委托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单人制式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3)投标供应商到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及获取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4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27 09:30
2.开标时间: 2018-08-27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武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后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任女士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先生:***-********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黄庄街泉昇佳苑83号楼107(黄庄新派出所旁院内)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设施 机动车 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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