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乡镇道班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嘉家湾)施工一标段
剑阁县乡镇道班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嘉家湾)施工一标段
剑阁县乡镇道班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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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乡镇道班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谌家湾)、(嘉家湾)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17】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建设资金来源为省棚改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17】9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剑阁县元山镇、白龙镇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904.66m2,建筑高度17.85米(谌家湾)。建筑面积1185.46m2,建筑高度16.50米(嘉家湾)。
2.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省棚改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
2.4服务周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 “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选承包商库 ”并 具备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为XXXX 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必须为进入 “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选承包商库 ”的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在进入项目抽取环节时只抽牵头人作为中标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7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9日0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
地 址:剑阁县普安镇青剑路11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89*****17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 号 9 楼 901 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传 真:/
2018年08月06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联系电话(兼传真):****-*******。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乡镇道班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谌家湾)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17】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建设资金来源为省棚改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17】9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剑阁县白龙镇谌家湾。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904.66m2,建筑高度17.85米。
2.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省棚改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
2.4工期:12个月。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一标段:剑阁县乡镇道班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嘉家湾)
施工二标段:剑阁县乡镇道班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谌家湾)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 “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储备库 ”并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为XXXX 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必须为进入 “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储备库 ”的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在进入项目抽取环节时只抽牵头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7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9日0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
地 址:剑阁县普安镇青剑路11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89*****17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 号 9 楼 901 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传 真:/
2018年08月06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联系电话(兼传真):****-*******。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乡镇道班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嘉家湾)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17】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建设资金来源为省棚改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17】9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剑阁县元山镇嘉家湾。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185.46m2,建筑高度16.50米。
2.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省棚改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
2.4工期:12个月。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一标段:剑阁县乡镇道班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嘉家湾)
施工二标段:剑阁县乡镇道班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谌家湾)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 “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储备库 ”并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为XXXX 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必须为进入 “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储备库 ”的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在进入项目抽取环节时只抽牵头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7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9日0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
地 址:剑阁县普安镇青剑路11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89*****17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 号 9 楼 901 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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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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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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