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政审相关事宜招标公告

2018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政审相关事宜招标公告

根据《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经福泉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福泉市2018年公开遴选体检人员、政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46人。名单详见《福泉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事项

1.体检时间: 2018年8月13日上午。

2.体检要求:请以上人员在2018年8月10日上午7:00前,携带1张1寸彩色照片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证)原件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集中、分组、统一出发,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400元左右)。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遴选。

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福泉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后可组织进行再次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果出来后,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福泉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遴选成绩名次依次补。

请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附件2)要求。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

4.其他事项。在体检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复检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即列为政审考察对象,由遴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组对政审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程序从遴选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由福泉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试用(或正式调动)手续。

监督电话:福泉市纪委市监委 0854--*******

咨询电话: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 ****-*******


2. ****************491294.doc" target="_blank">体检注意事项

福泉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5日

编审:晏志聪


标签: 体检 事业单位 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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