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QXZFCG2018C-1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县检察院机关
采购人地址 :迁西县城关紫玉街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海亮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迁西县喜峰北路88号政务服务大楼8楼B座8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郭建伟 ****-*******
采购预算金额:300000.00
采购用途 : 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涉案财物智能储物系统、涉案财物终端管理系统、涉案财物智能管控操作平台、智能储物柜等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 :迁西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迁西县喜峰北路88号政务服务大楼8楼B座80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8-0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8-09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08-20 15:10
开标时间:2018-08-20 15:10
开标地点: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喜峰北路86号政务服务大楼负一层)第二开标室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涉案财物智能储物系统、涉案财物终端管理系统、涉案财物智能管控操作平台、智能储物柜等采购,最高限价为30万元。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委托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现场报名。
标签: 管理平台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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