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招标公告

消防器材招标公告

[吴中区] [其他] [竞争性谈判]
消防器材 SZCH2009-WZ-T-018
[2009-12-5 21:01:53至2009-12-11 13:00:00]

苏 州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编 号:SZCH2009-WZ-T-018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内容:消防器材
采购项目类别:其他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

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采购内容:消防器材
2 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45天(日历日)
3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三香支行
账 号:****************1
保证金查询电话:****-******** 史小姐
4 投标单位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09年12月9日上午9: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单位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二楼;
电话(传真):****-********
联系人:邬汝超
投标答疑书面答复时间: 2009年12月9日下午4:00以前。
5 谈判响应文件 正本份数为一份
副本份数为二份
6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09年12月11日下午1:00-1:30整
7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西楼二楼会议室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迎春路171号
8 谈判时间:
时间:2009年12月11日下午1:30整
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西楼二楼会议室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迎春路171号
9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
10 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成交金额的0.6%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编号:SZCH2009-WZ-T-018
          :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 其单位所需的消防器材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可提供本次谈判文件所需采购的正品产品,并具备下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谈判。
一、合格的谈判供应商条件
(一)合格谈判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标的物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已报名并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二)合格谈判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3、江苏省消防总队最新一期统一招标中的入围厂家。
4、就本次招标项目中消防设备具有合法经销商或代理商资格。
二、谈判文件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自本采购文件上网之时起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谈判文件领取方式: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至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2楼)领取谈判文件或自行到http://www.zfcg.suzhou.gov.cnhttp://www.szchzb.com下载本谈判文件。
3、报名方式:
(1)、需现场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名时应携带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现场填写报名表。
(2)、自行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表(附件5)填写完整与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并传真至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传真电话:****-********
三、采购内容
(一)标的物清单
第一标段: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1 头盔披肩 与韩顶式头盔配用。 100
2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巴固) 面罩视野宽阔,气密性好,佩戴安全可靠,供气阀轻小,开闭灵活,供气量充足,供气阀上设有旁通阀,在遇有眼窗上结雾、系统内需要放掉余气时均可打开该装置,同时该装置还可以独立恒流供气,起到了双保险的作用;余压报警装置紧凑地与压力报警器联为一体,配置在使用者的胸前,便于识别报警声响。工作压力:30Mpa,气瓶容积:6.8L,瞬间最大供气量:大于等于500L/min,储气量:2040L,整机重量:7.5kg 10
3 消防防化服(轻型) 用于消防员在有危险性化学物品和腐蚀性物质的火场和事故现场进行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时的全身保护服装;连体式,具备重量轻、阻燃、防化、防渗透、防酸碱等性能,负压式。 4
4 阻燃头套 可燃气体、粉尘、蒸汽等易燃易爆场所消防作业时的头颈部内层防护,面部可自由调节大小。 6
5 正压式氧气呼吸器 额定防护作用时间 ≥2h,氧气瓶最高工作压力 20Mpa,额定贮氧量 320L, 定量供氧量(10 MPa时测定) 1.60 L±0.2L/min,自动补给供氧量 >80L/min,手动补给供氧量 >80L/min,排气阀开启压力 400Pa~700Pa, 自动补给阀开启压力 50Pa~200Pa,吸气温度 ≤35℃,二氧化碳吸收剂质量 0.9kg,待机装备重量 8.5kg, 使用装备重量 10kg,外型尺寸 490mm×360mm×170mm 5
6 抢险救援服 连体式结构,进口三色反光条,桔红色,具备阻燃、耐磨、轻便、抗拉力强等特点。 10
7 救援护膝\护肘 抢险救援作业时的肘部和膝部防护。 10
8 胶靴 小腿部和足部防护。防滑、防电击、耐穿刺、阻燃、隔热、防砸。重量不大于3公斤。 40
9 呼救器 1、允许静止时间:30s±5s2、预报警时间:15s±3s3、预报警声响信号:继续声响信号或区别于报警声响信号的连续声响信号;声级强度:距离1m远处,≥65dB。4、报警声响信号:连续声响信号;声级强度:距离3m远处,≥95dB。连续开机时间:≥15h连续报警时间≥60min质量:≤300g(包括电池) 30
10 呼救器 合肥(带天线) 7
11 腰斧套 优质牛皮,铁件镀锌。 30
12 抢险救援手套 优质羊皮,袖口带收紧装置,具备耐磨、轻便、舒适、抗拉力强等特点。 40
13 多功能刀具 消防员随身携带的组合式简易工具,具有刀、钳、剪、锯等功能。 5
14 电绝缘装置 高电压危险场所作业时的全身防护,其服装手套及绝缘靴应符合GB6568.1、GB17622和GB12011的要求,服装与绝缘帽相连。具有国家消防检验中心检验报告。整套含手套,靴子,服装 2
15 消防通用安全绳 为夹心绳,破断强度不40KN,在温度204度5分钟环境下,不融熔,焦化,直径16mm,长100米 2
16 防坠落辅助部件 含8字环、手式上升器、胸式上升器、脚式上升器、止锁、钢制、铝制D型钩、O型钩、护绳套、安全滑轮、下降器、Ⅰ类Ⅱ类吊带各一根,100米主绳一根符合欧标EN标准。 7


第二标段: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1 防化手套 化学灾害事故现场作业时的手部防护。 10
2 救生衣 用于水面救援时的专用防护。具有重量轻、浮力大、颜色醒目等性能,带夜间反光功能。 5
3 多功能担架 用于灾害事故现场救援。可垂直或水平吊运,水平抬运,在光滑地面拖拉,材料:由特殊复合塑料制成; 载重:约120 kg;耐 温:-20℃~45℃;重量:5.2 kg,韩国 1
4 消防荧光棒 用于黑暗或烟雾环境中一次性照明和标识使用。 15
5 布鲁斯移动泡沫炮 型号:XXC-33,功能:直流、喷雾;流量范围:6.7-33.3L/S,最大射程:不小于62m,左右摇摆角度:20度。重量17.1Kg。包括炮身、Max-系列多功能炮头、悬挂支架 2
6 克鲁斯移动泡沫炮 型号:XFC-32,功能:直流、喷雾;流量范围:10-75L/S,最大流量:83.3L/S;水平旋转角度:245度;俯仰角:+90—-90;重量:22.4Kg。包括:炮身底座、炮身上部、Master Stream多功能炮头 2
7 多功能水枪 符合标准.产地芜湖 20
8 直流水枪 符合标准 5
9 安全钩(小) 符合标准,φ10 20
10 手持扩音器 讲话传送范围:超过350米,警号传送范围:超过500米;防回音电路,单向扩音开关,一按即用;舒适手把。轻便简易,使用方便; 额定输出25瓦。具备喊话、音乐、报警、外接话筒、录音等功能。电源:电池,电池寿命:喊话约14小时,警报约20分钟; 1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质量保证:
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提供图片等)、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
2.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验收标准:中标供应商需负责中标货物通过当地有关质检部门的验收。
(三)交货时间:成交后7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四)交货安装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公安消防大队
(五)伴随服务(包括售后服务):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一年,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8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设备或送修,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
(六)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全部交付完毕并安装调试结束,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金额90%;余款在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四、项目报价
(一)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报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各类设备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风险系数自己确定),自行考虑材料市场价格,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单价及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该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变动。该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单价乘以数量即为合价。
(二)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三)响应报价的计算方法
设备清单计价:供应商应根据本谈判文件所提供的设备清单,按现行市场价格计算综合单价及合价。
(四)报价编制依据
1、人工、设备、材料和机械等市场价格;
2、本次采购范围内谈判文件及谈判答疑纪要;
3、提供的采购设备清单。
五、各类费用说明
1、投标保证金:
(1)、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
(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法:
①、银行本票、汇票,可直接交于招标代理机构并换取收据;
②、银行转账或直接以现金解缴至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并换取收据(银行转账或现金解缴均以保证金到达账户为准)。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
(4)、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成 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凭招标代理机构的收据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生效、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后,凭招标代理机构的收据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如成交人未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服务费或违约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三香支行
账 号:****************1
2、履约保证金: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采购单位或其委托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账号由采购单位提供),该保证金在合同项下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且交付需方使用,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如成交人未按规定履行合同,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人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违约金。
3、成交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成交金额的0.6%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服务费账号:
账 户 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账号:***-********-46)
4、保证金缴退及成交服务费支付查询电话:****-******** 史小姐
六、谈判参加人员及谈判小组的组成:
谈判参加人员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招标代理机构组成;
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代表组成。
七、评审办法:
在供应商谈判最终总报价不超过财政预算的前提下,采用如下评审办法: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果质量、服务层次存在差异,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6)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谈判供应商作为相应的成交供应商。
八、谈判程序
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携带谈判响应文件、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明准时参加,过时作弃权处理。
1、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谈判响应文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明原件按本次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能准时到场,或未能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由供应商抽签决定谈判顺序,并分别进行谈判。
3、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此谈判响应文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
4、供应商代表介绍产品性能、方案实施、质量及专家提问;
5、进行价格商讨、售后服务商讨、商务条款商讨;
6、供应商最终填写总报价(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下(上)浮);
7、最终总报价超财政预算者不成交;
8、谈判小组经过与供应商一轮的谈判根据供应商的承诺、响应程度和供应商的最终总报价进行综合评定(在与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结束后十五分钟内同时交纳承诺函,如未按上述时间交纳承诺函的供应商,将作为自动放弃此次谈判)。
9、如谈判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谈判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九、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见附件格式);
2、提供谈判声明函等资料(见附件格式表格);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4、产品品牌、生产厂家、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表;
5、主要设备的详细技术说明、采购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
6、公司典型案例的用户使用情况证明;
7、质量保证期限和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响应时间,设备维护方式和时间等);
8、谈判文件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资质等;
9、上述各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0、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注明:谈判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谈判文件编号。
十、谈判响应文件制作
供应商需就本谈判文件第九项规定的内容单独制作《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需制作一份正本及二份副本,正、副本均应分别装订成册,并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谈判文件编号。未按第九项谈判响应文件组成提供材料或未按要求制作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
十一、综合说明:
1、由潜在供应商自行组织对设备安装现场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由答疑而产生的谈判文件内容的澄清或修改,将由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于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内发至各供应商及其它有关部门,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注明产品品牌型号、生产厂家、技术参数,并且所提供产品的性能、质量等指标仅允许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上作完全响应或正偏离响应,若谈判响应文件中未注明产品品牌、生产厂商、技术参数,及所供产品出现负偏离响应,此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谈判响应文件以中文文本为准。
5、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一)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邬汝超
联系电话(传真):68625485
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二楼
(二)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公安消防大队
1、 联系人:吉峰
2、 联系电话:********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供应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供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诚和招投标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谈判邀请活动。代理人在谈判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谈判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谈判声明书
谈判声明书



我们收到贵公司 SZCH2009-WZ-T-018 号谈判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谈判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明细见《报价表》。
2、如果我们谈判商务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愿意提供邀请方在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人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
5、我们愿意遵守谈判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6、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谈判文件规定支付成交服务费;
7、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2)要求采购单位提供的配合;
(3)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供应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报价表格式

报 价 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产地、配置 偏离原要求的说明 数量 单价 合价 交货期





合计

供应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附件4、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SZCH2009-WZ-T-018 号的谈判活动进行商务谈判。本公司所提交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方)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报名表

报名表


标 号 SZCH2009- 采购内容
供应商(报名人)全称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报名日期 2009年 月 日
发票号码 备 注


供应商:(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如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此报名表填写完整并将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并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


附件6
评分标准: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谈判响应文件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评委人数在5人以下(含5人)的,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评委人数在5人以上的,则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计算得分。
2、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谈判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谈判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小组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一)价格基准分: 45分
第一步:投标报价在采购预算价格以下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第二步:选取基准报价。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4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100
(二)、货物技术质量(最高得分30分):
1、品牌:由评委根据各品牌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占有率、销售状况、技术可靠性、运行稳定性等情况确定。最高8分
2、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应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22分;技术指标若出现负偏离,由评委根据评分标准酌情扣分,但技术参数的偏离不得改变该产品的性能和使用。22分
(三)、售中售后服务(最高得分8分):
1、免费质保期比较: 3分
2、维修队伍及保障: 3分,由评委根据投标单位的维修队伍组织机构及技术力量配备等评定。
3、维修服务响应时间:1分,评委根据维修响应和维修完成的时间承诺等在0-1分内评定。
4、其他售后服务承诺比较:1分
(四)、其它(最高得分5分):
1、供货及交付使用期(2分):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得2分;否则为0分。
2、付款方式(1分):没有偏离的得1分;否则为0分。
3、是否有有实际内容的优惠条件(2分)
(五)、投标单位综合评价(最高得分12分):
1、投标单位综合实力比较:3分
2、2007年至今同类销售业绩及客户评价比较:5分
3、公司财务状况,最高得2分;
主要查看投标人营业收入总额、总资产、净资产等,但相关数据必须取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08度会计报表,否则不得分)
4、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比较:2分
(六)其他
投标人在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1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被有关部门处罚情况的,将被扣2分。
附件七
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谈判采购编号SZCH2009-WZ-T-018号政府采购谈判文件及成交单位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承诺函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 消防器材 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的标的物
1.1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标的物,具体的品种、规格要求详见清单:
1.2 乙方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拥有完整的物权,并且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二、 合同价格与支付
2.1 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包括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等)。
2.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全部交付完毕并安装调试结束,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金额90%;余款在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2.3 乙方按期交货后向甲方结算货款时须提供下列单据:合格的销售发票、质量保证书及随产品附带的所有有关资料、甲方盖章签收后的运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2.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5 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
三、质量保证
3.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标的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计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3.3 除特别约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免费质量保证期按乙方谈判响应文件及承诺函中的约定执行。
四、包装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包装,在送交甲方验收前不得拆箱。
五、标的物的交付
5.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5.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5.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5.4 交货时间:成交后2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5.5 交货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公安消防大队
六、伴随服务
6.1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6.1.1 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6.1.2 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
6.1.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6.1.4 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6.2 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七、标的物的检验和验收
7.1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外观、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包装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检验合格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7.2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五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
7.4 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技术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八、 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8.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8.2 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8.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售后服务
按谈判文件及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承诺函中的约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 甲方违约责任
10.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0.1.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1.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0.2 乙方违约责任
10.2.1 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10.2.2 乙方逾期交货的 ,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
11.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二、索赔
12.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2.2 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2.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2.2.2 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12.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12.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12.4 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审核。
十三、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3.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3.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3.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2.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3.3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在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附则
16.1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16.2 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16.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承诺函和谈判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4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章

代理人: 代理人: 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全文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