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办公区秩序稳定,不出现消防、盗窃和闯入事件。
一、保安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保安身高165厘米以上,年龄55周岁以下,女保安身高155厘米以上,年龄50岁以下。除登记业务可以安排女保安外,其他岗位均要求安是男保安;具有初中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优先。 立岗保安和巡逻保安设置为形象岗,需具备更高的要求:年龄为18-35周岁,身高175厘米以上,形象气质好,业务能力强。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诚实敬业,文明礼貌。 3.经过保安专业培训,持有效保安证(暂时无证的,由保安公司出具担保证明)。 二、岗位设置和工作机制 1.指定1名保安公司经理负责服务辖区保安队伍建设和管理,按要求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局长沟通安全保卫工作,抓好工作落实。 2.指定1-2名保安队长负责服务辖区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保持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保卫科密切配合,按要求向安全保卫科汇报工作情况并提供建议。 3.保安队根据人员、工作任务、服务区域等要素下设保安班(组)。 4.保安班(组)由若干保安组成。 5.实行层级管理,形成上下联动、运行高效、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保安工作机制。 三、岗位职责 1.保安队长职责 (1)对服务辖区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开展各项保安工作,提出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意见;制定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 (2)及时掌握和了解本地区治安工作形势,有预见地提出保安工作意见和措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安全保卫科,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积极组织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防自然灾害的“五防”安全法纪教育工作;负责安排保安器械的统一管理和发放、登记工作;负责安排对消防器械和设施的检查工作并提出建议。 (4)组织保安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5)监督考察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严格检查交接班登记制度,处理有关保安工作方面的投诉,提出对保安人员的奖惩意见。 (6)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积极配合安排的其他工作。 2.保安班(组)长职责 (1)负责安排和组织开展本班(组)工作,维持严谨的岗位纪律和最佳的服务态度。 (2)安排并检查本班(组)岗位工作日志、巡查记录及出入办公区(宿舍区)大门记录。 (3)处理临时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保安队长和安全保卫科。 (4)安排交接班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 3.保安职责 (1)严格遵照制度,负责所属岗位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2)遵照规定按时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处理突发事件并上报保安队长和安全保卫科。 (3)严格遵照人员、车辆及货物出入办公(宿舍)区大门制度,并做好核实、登记事宜。 (4)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记录上报班(组)长。 (5)搞好值班室、监控室内卫生,物品摆放整洁有序。 四、行为准则 1.个人仪表 (1)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上岗前整理好仪容。 (2)站姿正确(跨立式,两脚略与肩同宽),坐姿端正。(3)对讲机及保安器械要按统一要求佩戴。 2.礼貌服务 (1)岗位值班人员回答或询问来客时,需敬礼并使用礼貌用语。 (2)热诚对待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耐心解释有关要求及规章制度。 (3)在工作岗位上不得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看书报、听收(录)音机、看电视、玩手机、睡觉。 (4)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五、安全保卫制度 1.车辆出入管理 (1)车辆凭通行证出入办公区。 (2)无通行证的车辆因事需进入办公区,须于门卫处填写登记表,详细登记事由、车牌号码,并押存驾驶员证件后方可进入。车辆外出时归还驾驶员证件,登记车辆外出时间。 (3)车辆拉货物出入办公区,保安要主动上前询问,问清去向,确保无误后,方可登记放行。 (4)车辆出入办公区,如发现可疑问题,及时劝阻,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5)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等出入办公区,凭门卫发放的通行证出入。严禁无证出入。 2.人员出入管理 (1)保安认真识别办公区工作人员,对不熟悉的人员要主动上前询问,确保无误后,方可放行。 (2)非工作人员因事需要进入办公区,需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3)严禁上访人员闯入办公区,维持正常办公秩序。 3.巡查制度 (1)白天巡逻。由值班保安负责巡查、监督办公区内部治安、消防及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保安队长和安全保卫科,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2)夜间巡逻。由值班保安负责巡查、监督办公区内部治安、消防及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保安队长和安全保卫科,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办公区安全。 4.消防安全管理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2)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如需发生费用,及时向安全保卫科汇报。 (3)检查办公及宿舍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及时向安全保卫科汇报。 六、保安器械的保管、领用、使用及交接制度 1.保安器械的保管。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专人统一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详细记录。 2.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岗位值班保安人员由当日值班班长负责领用本班(组)人员使用器械,并做详细签领记录;下班时与接班班长办理器械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保安队长(副队长)于每日上班时签领器械,下班时须将器械交归管理员入库,并做好相关记录。 3.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1)任何不值班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2)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